甲对乙享有60万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若乙的朋友与乙达成协议,由其代替乙向甲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以自己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同时由乙企业提供保证该贷款的偿还,则当甲企业不能偿还贷款时,银行应该应先执行()。
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 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台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了房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建筑公司拖欠乙材料商货款,甲以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丙银行为甲的债务出具了保函。三方未约定担保顺序,后甲不能偿还债务,乙的下列行为中合法的是()。
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行的同意。乙和丙约定若发生纠纷,则以协议订立地B市法院为管辖法院。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丙向甲营业地C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偿还债务。甲对丙的债权表示异议。请回答:若乙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如何?()
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国有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又与其达成清偿债务的协议,甲公司拟向人民法院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为()
某破产企业有9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1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的债权额为3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当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时,下列情形可以通过的是()。
企业甲的银行未偿还贷款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利息总计为201.16万元,企业乙为担保人,企业乙的信用风险额度为3000万元,乙对银行的负债为500万元,其中或有负债为100万元,则保证率为( )。
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乙企业以自己的机器设备为甲企业提供抵押,同时丙企业为该贷款的偿还提供连带保证,则当甲企业不能偿还贷款时,银行()。
甲企业与其债权人乙企业协议拍卖甲的抵押物以偿还乙的债务,但该协议损害了甲的另一债权人丙银行的利益。根据规定,丙银行可以在知道该协议之日起( )个月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某破产企业有10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2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合计为300万元,均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债权人甲、乙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债权人会议拟讨论通过和解协议,10位债权人均出席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甲、乙未参加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通过和解协议的是()。
债权人甲与第三人丙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乙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丙,但甲与丙均未将债权转让的情形通知债务人乙。不知情的乙便向甲履行了债务,乙对甲的履行()。
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行的同意。乙和丙约定若发生纠纷,则以协议订立地B市法院为管辖法院。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丙向甲营业地C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偿还债务。甲对丙的债权表示异议。请回答:若丙一并对A市支行也提起诉讼,则关于其诉讼地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行的同意。乙和丙约定若发生纠纷,则以协议订立地B市法院为管辖法院。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丙向甲营业地C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偿还债务。甲对丙的债权表示异议。请回答:若乙参加诉讼,则可以进行下列哪种诉讼行为?()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的朋友丙、丁二人先后以自己的轿车为乙的债权设定抵押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但都未与乙约定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及顺序,两辆轿车价值均为15万元。若甲到期未履行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国有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又与其达成清偿债务的协议,甲公司拟向人民法院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为( )。(2004年)
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甲企业与其债权人乙企业协议拍卖甲的抵押物以尝还乙的债务,但该协议损害了甲的另一债权人丙银行的利益,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丙银行可以在知道该协议之日起 ()个月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下列说法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的有()。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2016年卷~91题)水泥供应合同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了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若乙的朋友与乙达成协议,由其代替乙向甲还款,下列说法何者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