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口付汇项下,银行对已经申报和传送成功的付汇和商品到货电子信息进行数据修改或删除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外汇局,并将盖有本行业务公章的申报数据修改书面说明逐笔报送外汇局。
外汇监管数据报送流程为:申报失败→()→等待回执→申报成功。
银行在为()主体办理交易后产生的账户开关、账户内结售汇、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将被资奉项目信息系统采集。
银行在代客申报收回对境外子公司的贷款及其他往来款时,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的“外汇局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栏位应填报为()。
金融机构应于收款后5个工作口内()地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向外汇局报送贸易收款核查信息。
通过网上申报方式办理涉外收入申报的机构申报主体,如发现所报送申报信息有误时,可()。
申报主体应于经办行发出通知之日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将经补充或修改的申报信息反馈给银行。各行应于收到反馈信息的当日将经申报主体补充或修改的申报信息逐笔通过外汇收支申报系统导入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并于第二个工作日中午()之前传送至外汇局。
通过外汇收支申报系统报送机构申报主体的申报信息必须先在系统中存在该申报主体的(),否则系统将报错。
银行对已经申报和传送成功的付汇及商品到货电子信息进行数据修改或删除的,应在()工作日内通知外汇局进口付汇核销部门,并将盖有本行业务公章的申报数据修改书面说明逐笔报送外汇局,否则将按违规登记并处理,以确保进口核销数据准确无误。
内银行应确保基础信息的(),督促和指导申报主体办理申报,并履行审核及传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等职责。
国际收支申报中银行的职责是负责督促和指导客户申报,并负责审核申报信息并及时向()报送。
按广东农村信用社国际业务对数据报送的规定,在银行自身业务数据报送的特殊异常处理中,通过“申报反馈“交易发起修改的信息可选择的变更状态不包括()
外汇收支申报“申报信息”是指申报单中由申报主体填写的除核销信息以外的信息,即来自于申报主体的信息,一般包括()。
银行向外汇局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报送信息时,如果基础信息中()改变,银行应先将原基础信息删除,并说明删除原因,然后按新的申报号码重新生成基础信息并进行申报。
外汇监管数据报送流程为:前台系统联机获取申报信息→()→等待回执→申报成功。
银行向外汇局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报送信息时,若()修改,则可以先将原基础信息删除,并说明删除原因,然后按新的申报号码重新生成基础信息并进行申报,也可在原基础信息基础上对申报信息/管理信息重新申报。
境内银行对基础信息的修改,在何种情况下应通知申报主体按原申报号码重新申报,或者删除原错误基础信息,并在系统中说明删除原因后,重新生产新的申报号码报送基础信息。
为确保人员信息报送的数据质量,自2018年8月1日起,人员信息必须完成报送登记(报送状态必须为报送成功),才可进行申报表报送()
对申报主体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不存在的,经办银行应于本工作日内将该申报主体填写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金融机构应于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地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向外汇局报送贸易收款核查信息
境内银行为申报主体提供电子单据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前,应按照涉外收付纸质凭证的样式和内容以及数据采集规范等要求,设置涉外收付款业务的电子单据界面及填报格式,使其至少包括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所需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如()
在申报数据核查模块中,所有银行报送了删除的数据均会被记录为()
解付银行/结汇中转行在涉外收入款项解付/结汇之日(T)后的()前,应将相应的涉外收入基础信息报送国际收支申报系统
国际收支申报中银行的职责是负责督促和指导客户申报,并负责审核申报信息,及时向()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