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列尾装置异常无法使用时,及时通知()按规定核对风压,维持运行,并报告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
客列尾装置故障时,应及时向()通报列尾装置风压异常、列尾装置电压欠压等异常情况。
在运行中连续()查询列尾装置(每次间隔不少于30秒)无语音反馈时,可判断为货车列尾装置故障。
挂有列尾装置的列车,当列尾装置故障时,在站列车的简略试验,无列检作业和车辆乘务员的由()负责。
开通使用客列尾装置的旅客列车,尾部加挂客车不得超过()辆。
遇装有客列尾装置主机的尾部车辆因故甩下后,根据车辆乘务员的要求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比照()列尾装置故障处理,运行到终点站。
遇装有客列尾装置主机的尾部车辆因故甩下后,根据()的要求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比照客列尾装置故障处理,运行到终点站。
列车发生列尾装置故障时行车的规定:半自动闭塞或使用电话闭塞的车站,须根据调度命令提供的列车(),停车确认列车整列到达。
列尾装置故障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并在()停车检查,按列车调度员的要求办理。
列车运行途中,遇列尾装置、()、列车运行监控装置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并根据实际情况掌握速度运行。
客列尾装置主机连续3次不能建立连接时,列车按规定发车出发后,司机摘机重新进行与客列尾装置主机的连接,建立连接关系成功后,恢复客列尾装置正常使用,并及时通知车辆乘务员不再人工核对风压。超过()个区间仍不能建立连接时,按客车列尾系统故障办理。
《济南铁路局列尾装置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试行)》(运设函〔2008〕59号)规定列尾装置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如何运行?
旅客列车运行至个别车站、地段,CIR设备与客列尾装置主机短暂中断连接时,如需确认尾部风压,通知车辆乘务员核对尾部风压;连接恢复后,恢复客列尾装置正常使用,并及时通知()。
旅客列车在始发站、机车换挂站CIR设备与客列尾装置主机连续()次不能建立连接时,司机应及时报告车站值班员并通知车辆乘务员。
临空回送客车底列车首尾两端因特殊原因无法编挂装有客列尾装置主机的客车时,由()部门向调度所提出书面申请,调度所在客调命令中明确不使用客车列尾装置。
在运行中连续3次查询列尾装置,每次间隔不少于(),无语音反馈时,可判断为货车列尾装置故障。
装有客列尾装置主机的尾部车辆因故甩下后,车辆乘务员通知司机,由司机报告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列车比照客列尾装置故障处理,运行到()。
遇列车制动力不足等紧急情况需列尾装置辅助排风制动时,司机应按压“列尾排风”按键()以上或按下“列尾排风”键后3s内再按下“列尾确认”键,控制客列尾装置主机排风制动。
当客列尾装置异常无法使用时,司机如何处理?
列车发生列尾装置故障时行车的规定:列车调度员接到车站列尾装置故障报告,须向前方沿途()发布列尾装置故障运行的调度命令。
列车出发后,司机择机重新进行与客列尾主机的连接,建立连接关系成功后,恢复客车列尾装置正常使用,并及时通知车辆乘务员不再人工核对风压。超过一个区间仍不能建立连接时,按客列尾故障办理。()
因受地形地物影响,建立列尾装置()关系困难时,可不改变列尾装置的控制权,列尾装置的确认仍由被救援机车司机确认
货物列车在列尾装置运用区段未挂列尾装置、列尾装置主机丢失或列尾装置故障运行时。列车调度员口头允许继续运行,不需发布调度命令。()
列车运行途中,遇列尾装置、、列车运行监检装置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招步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并根据实际情况掌握速度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