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晋书•刑法志》记载,东汉时私人解释法律的有()。
《晋律》的注由张斐、杜预所作,与律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律学家们囿于传统学术的路径,没有将法律定位于保护与救济公民的权利与利益。
张斐杜预认为法律的基本精神不是礼,法典的制定不应只依礼法合一。
《汉书》“十志”中新创的有:《刑法志》()《地理志》和《艺文志》
张斐认为法律的基本精神是()。
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更定《大明律》,将唐律的篇目改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各律,三十卷,460条。隋唐以来沿袭已久的封建法律篇目,至此一变。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据北宋欧阳修等史学家编撰的《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凡市,日中击鼓三百以会众,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而散。”而唐代诗人王建有诗《夜看扬州市》写道:“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对这两段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隋书·刑法志》中记载:“死罪者,三奏而后决。”《唐六典·刑部》中记载:“凡决死刑,皆于中书、门下详复。”它们体现了()
《晋书》记载,西晋文学家王沈“少有俊才,出于寒素„„为时豪所抑”,升官无望,感叹生不逢时。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
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皆秦制也。”《晋书•职官志》记载:“县五百户以上皆置乡,三千以上,置二乡,五千以上,置三乡,万以上,置四乡,乡置啬夫一人。乡户不满千以下,置治书史一人,千人以上,置吏一人,书佐二人。“从这些材料中可以看出()
根据《晋书》记载,庐陵太守羊聃杀戮无度,当处死刑,但因景献皇后是其祖姑,琅琊山太妃是其外甥女,最终晋成帝赦免其死罪。这一史实反映了什么法律原则?
《晋书》记载了从司马懿开始到晋恭帝元熙二年为止,包括西晋和东晋的历史。()
蔡元定是南宋著名的律学家,提出了十八律的理论,另著有《律吕全书》等,于研究宋代燕乐二十八调有独到的见解。
《唐六典》说:“凡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式。”而《新唐书.刑法志》则说:“唐之刑书有四,曰:律、令、格、式。令者,尊卑贵贱之等数,国家之制度也;格者,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也;式者,其所常守之法也。凡邦国之政,必从事于次三者。其有所违及人之为恶,而人于罪戾者,一断于律。”
据《隋书·刑法志》记载,东晋成帝时,庐陵太守羊聃为非作歹,滥施刑杀,一次错杀无辜一百九十人,“有司奏聃罪当死”,但因景献皇后是他祖姑,属“议亲”之列,竟免处死。
《晋律》的注由张斐、杜预所作,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这一定义中、被定义项是()、种差是() 、邻近属概念是()、
《晋书》记载,西晋文学家王沈“少有俊才,出于寒素&8222;&8222;为时豪所抑”,升官无望,感叹生不逢时。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
在《晋律》颁布的同时,律学家为之作注,其注总结了历代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经验,经晋武帝批准颁行,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著名德国法学家()在1840-1849年间 出版的八卷本《当代罗马法体系》(尤其第三卷)对法律行为概念作了系统论述,被认为是法律行为理论的集大成者。 注:人名写简称即可
王某和丈夫谷某某,制售假药,涉案金额巨大。法院依据刑法相关内容作出判决,认定二被告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判处谷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这则新闻说明()①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②法院对二人的行为仅处以了主刑的刑罚处罚范③生活中的矛盾、纠纷主要靠刑法来规范和调整④王、谷二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庄子对“道”的形上世界作了进一步的开辟,提出了“________”概念,成为中国古代哲学家对本体概念的明确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