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柜员制的营业网点在划分对外操作和对内操作柜员的基础上,营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将前台柜员根据业务处理范围划分为可以办理()柜员和()柜员。
柜员制的机构至少应配备三名前台柜员,并根据()区分经办柜员、主办柜员、内勤主任。
实体柜员通过参数管理机构赋予相应的柜员权限,根据权限不同分为()。
柜员制机构至少应配备()名柜员。
办理联行类业务的营业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配备联行人员,至少配备()名联行操作柜员。
柜员制机构对外营业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柜员同时在场。人员配备不全的机构,必须保证有柜员()同时在场,不得单人对外营业。
国际汇入汇款业务中对于非本机构的留交报文,前台柜员可通过机构退报功能将该笔报文的处理权限退回();
省行后台柜员通过()功能将对公业务的国际汇入报文的处理权限转至前台机构。
营业机构办理联行业务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配备联行人员,至少配备()名联行操作柜员.
各类型网点要根据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合理配备封闭式柜台柜员和开放式柜台柜员。基础网点至少配备1名开放式柜台柜员,精品网点和财富网点至少配备3名开放式柜台柜员。
柜员制机构至少应配备三名柜员。并根据操作权限严格区分柜员、主办柜员、委派会计。人员配置确有困难的,可不设(),重要职责由委派会计代理。
前台柜员使用机构退报的功能,是将一笔汇入状态为“留交”的报文的处理权限,退回给省行后台处理中心。
县(市)行社清算中心必须配备3名柜员,分别是()。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基层营业机构为每位前台柜员配备凭证和现金箱,非节假日开设3个业务受理窗口,以及节假日开设2个业务受理窗口的情况下至少配置7人,其中()名会计主管。
营业机构实行柜员制的,应严格按要求配备柜员,柜员(含会计主管)总数不得少于()人,并应符合内控制度及岗位监督制约的要求,确保业务正常开展。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基层营业机构为每位前台柜员配备凭证和现金箱,非节假日开设3个业务受理窗口,以及节假日开设2个业务受理窗口的情况下至少配置()人
B级柜员应根据营业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但一般不超过()名。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基层营业机构为每位前台柜员配备凭证和现金箱,非节假日开设3个业务受理窗口,以及节假日开设2个业务受理窗口的情况下至少配置7人,其中()名前台柜员。
公积金项目贷款业务,经办机构应至少配备2名公积金项目贷款柜面交易操作人员并全部在()系统中注册登记,取得系统相应操作权限
每()个前台柜员(包括综合柜员和授权柜员),可配备1名综合柜长,且不少于1名。
柜员制机构至少应配备()名柜员。并根据操作权限严格区分柜员、主办柜员、委派会计。人员配置确有困难的,可不设主办柜员,重要职责由委派会计代理。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基层营业机构为每位前台柜员配备凭证和现金箱,非节假日开设()个业务受理窗口,以及节假日开设2个业务受理窗口的情况下至少配置7人,其中5名前台柜员、1名综合柜长、1名会计主管。每增加1个受理窗口,增加1名前台柜员。
柜员制营业网点每班至少配备()业务人员,且授权人与前台操作人员必须分离。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基层营业机构为每位前台柜员配备凭证和现金箱,非节假日开设3个业务受理窗口,以及节假日开设()个业务受理窗口的情况下至少配置7人,其中5名前台柜员、1名综合柜长、1名会计主管。每增加1个受理窗口,增加1名前台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