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担保公司为乙某购买住房贷款提供担保,委托丁保险经纪公司向丙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乙某抵押房地产代理办理投保,保险最终的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戊银行。某投保人将自己拥有房地产投保不定值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保险期内由于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损失比例为30%,市场价值为3500万元,则保险人应该支付赔偿金额为()万元。
2015年1月1日,乙公司从银行贷款期限为1年的1000万元,甲公司为其本息提供50%的担保;2014年3月1日,甲公司为丙公司从银行取得的贷款5 000万元提供全额担保,贷款期限2年。2015年12月31,乙公司由于经营效益不如以往,可能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丙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预期不存在还款困难。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 )。
乙公司(甲公司的子公司)从丙银行取得贷款,甲公司为其担保本息和罚息总额的60%,其余部分乙公司以自身房地产作为抵押。截止2×16年年末乙公司贷款逾期无力偿还,被丙银行起诉,甲公司成为第二被告,丙银行要求甲公司与被担保单位乙公司共同偿还贷款本息500万元,并支付罚息10万元,2×16年年末该诉讼正在审理中。甲公司估计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为90%,且乙公司无偿还能力,2×16年年末甲公司应确认的预计负债是()万元。
甲、乙、丙三位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股东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拟由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关于该担保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是由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50万元、丙出资30万元、丁出资8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丁申请A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A公司召开股东会,甲、乙、丙、丁均出席会议,乙明确表示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议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位股东发起方式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股东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拟由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关于该担保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由乙公司为其10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在保证期间内,银行许可甲公司转让100万元的债务给某信托公司,但该转让行为未经乙公司的同意,针对这种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于2016年3月31日批准报出,2016年2月10日,因被担保人(甲公司的子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支付逾期的银行借款,贷款银行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担保责任300万元。该业务起因为3年前甲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2015年年末到期时甲公司的子公司因财务发生困难不能偿还银行贷款,但是甲公司在2015年末未取得被担保人相关财务状况等信息,未确认与该担保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甲制鞋公司欠银行贷款,乙鞋店购买甲公司的货物但未按期支付货款,若甲公司不及时从乙鞋店收回货款,就无法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但甲公司怠于行使该项债权。此时银行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公司对乙鞋店的债权。请问银行行使的权利为()
甲公司从某银行获得贷款1000万元,并以其A房屋(价值5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乙公司以其B房屋(价值800万元)为甲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时,甲公司尚欠银行400万元的本息未还。在银行催讨欠款期间,A房屋因火灾发生严重损坏,价值仅余350万元。火灾责任人丙向甲公司赔偿了50万元,丁保险公司向甲公司赔付保险金80万元。下列财产中,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有()。
甲、乙、丙三位股东发起方式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股东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拟由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关于该担保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1年5月31日甲公司发生如下借款担保业务:A公司从银行借款300万元,期限为3年,甲公司为其提供70%的担保,2014年12月31日发现A公司近期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很可能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则甲公司因上述担保业务而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在甲公司不按时偿还1000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乙、丙三位股东发起方式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股东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拟由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关于该担保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为乙公司贷款提供保证,申请贷款本息额为200万元,银行可接受甲公司保证限额为400万元,则该贷款的保证率为()。
甲公司因业务需要,以其一座厂房(价值70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300万元
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于2016年3月31日批准报出,2016年2月10日,因被担保人(甲公司的子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支付逾期的银行借款,贷款银行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担保责任300万元。该业务起因为3年前甲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2015年年末到期时甲公司的子公司因财务发生困难不能偿还银行贷款,但是甲公司在2015年末未取得被担保人相关财务状况等信息,未确认与该担保事项相关的预
A公司(甲公司的子公司)从乙银行取得贷款,甲公司为其担保本息和罚息的60%,其余部分A公司以自身房地产作为抵押。截至2018年末A公司逾期无力偿还借款,被乙银行起诉,甲公司成为第二被告,乙银行要求甲公司与被担保单位共同偿还贷款本息600万元,并支付罚息1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15万元,期末该诉讼案正在审理中。甲公司估计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为90%,且A公司无偿还能力,2018年末甲公司应确认的预计负
甲公司于1998年与乙银行签订金额为3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房产设定抵押,丙公司同时为其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按照《担保法》规定,乙银行可以()
甲公司2×14年10月为乙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银行、甲公司、乙公司三方签订的合同约定:(1)贷款本金为4200万元,自2×14年12月21日起2年。年利率5.6%;(2)乙公司以房产为该项贷款提供抵押担保;(3)甲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2×16年12月22日,甲公司、乙公司与贷款银行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乙公司担保房产变现用以偿还贷款本息,该房产预计处置价款可以覆盖贷款本息,甲公司
甲公司从银行取得贷款1000万元,年利率为6%,贷款期限为5年,到期一次偿清。若按复利计算,则到期应付本息合计为()万元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11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购货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大型机器设备。合同约定,甲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该设备价款共计900万元=3.7908,(P/A,10%,6)=4.3553。则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乙公司(甲公司的子公司)从丙银行取得贷款,甲公司为其担保本息和罚息总额的60%,其余部分乙公司以自身房地产作为抵押。截止2016年年末乙公司贷款逾期无力偿还,被丙银行起诉,甲公司成为第二被告,丙银行要求甲公司与被担保单位乙公司共同偿还贷款本息500万元,并支付罚息10万元,2016年年末该诉讼正在审理中。甲公司估计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为90%,且乙公司无偿还能力,2016年年末甲公司应确认的预计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