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销售A商品给乙公司,售价为18000元,商品已发出,货款未收到。2013年10月31日,甲公司对该笔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确认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2000元。该公司此前未对该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则下列会计处理错误的是()。
甲公司2012年1月1日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价税合计117000元,协议规定乙公司予2012年6月30日支付全部货款。2012年6月30日,由于乙公司经营困难,无法支付全部的货款,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下面情况不符合债务重组定义的是()。
2009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月4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已知3月7日、8日、14日和15日为法定休假日。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16年1月1日赊销商品给乙公司,按价目表的价格计算,不含税价款金额为200万元,给乙公司的商业折扣为5%,规定的付款条件为2/10,1/20,n/30。代垫运杂费4万元,产品成本为140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20万元。至2016年12月31日由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销售给乙公司的货款仍未收回,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200万元。 与乙公司的销售业务,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5日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成本5000000元,售价为6000000元,增值税1020000元,约定乙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支付货款。至2013年8月12日甲公司尚未收到货款,经过双方协商,乙公司以公允价值为6000000元的专利权抵偿全部债务,甲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上述事项对甲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的利润总额影响金额是()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6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当日,商品运抵乙公司,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瑕疵,经与甲公司协商,甲公司同意在价格上给予3%的折让。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于20×6年12月8日支付了扣除销售折让和现金折扣后的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当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是()。
2009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月4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已知3月7日、8日、14日和15日为法定休假日。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4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当日,商品运抵乙公司,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瑕疵,经与甲公司协商,甲公司同意公允价值上给予3%的折让。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于20×4年12月8日支付了扣除销售折让和现金折扣的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当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是( )。
2015年3月3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月6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通知。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假设3月9日、10日、16日和17日为法定休假日。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15年1月1日赊销商品给乙公司,按价目表的价格计算,不含税价款金额为200万元,给乙公司的商业折扣为10%,规定的付款条件为2/10,1/20,n/30。代垫运杂费5万元,产品成本为130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20万元。至2015年12月31日由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销售给乙公司的货款仍未收回,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200万元。与乙公司的销售业务,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
2013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月4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已知3月7日、8日、14日和15日为法定休假日。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
甲公司2009年1月1日销售给乙企业一批商品,价税合计117 000元,协议规定乙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支付全部货款。2009年6月30日,由于乙公司经营困难,无法支付全部的货款,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下面情况下符合债务重组定义的是( )。
ABC公司于20×6年3月1日赊销一批商品,售价1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ABC公司采用总价法核算,购货方于20×6年3月10日支付货款。甲公司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为()。
2014年11月5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销售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款项尚未收到。2014年12月31日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2015年2月甲公司将该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售价为100万元。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应收账款的商品将发生部分销售退回,估计退回部分的货款为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5万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甲公司负担。假定银行对该应收债权
2016年1月10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货款为4255万元(含增值税税额)。合同约定,乙公司应于2016年4月10日前支付上述货款。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乙公司到期不能偿付货款。经协商,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如下债务重组协议:乙公司以一批产品和一栋厂房偿还全部债务。乙公司用于偿债的产品成本为1200万元,市场价格和计税价格均为15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用于偿债的厂房原价为5000万元,已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0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9万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5/15,n/30。2012年10月5日,乙公司因为该批商品存在质量瑕疵,要求甲公司给予10%的销售折让,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
2011年3月15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3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1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乙公司应于2011年10月31日付款。2011年6月4日,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后约定:甲公司将应收乙公司的货款出售给中国银行,价款为263 250;在应收乙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中国银行不能向甲公司追偿。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批商品将发生的销售退回金额为23 400元,其中,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 400元,成本为13 000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甲公司承担。2011年8月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商品,价款为23 400元。
2009年1月10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货款为5000万元(含增值税额)。合同约定,乙公司应于2009年4月10日前支付上述货款。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乙公司到期不能偿付货款。经协商,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如下债务重组协议:乙公司以一批产品和一台设备偿还全部债务。乙公司用于偿债的产品成本为120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5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用于偿债的设备原价为5000万元,已计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6年8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某商品1 000件,每件标价0.2万元,实际不含增值税额售价180万元、增值税30. 6万元,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给乙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 1/20, n/30。 2016年8月1日,甲公司确认销售收入时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甲公司2018年1月1日销售商品一批,并于当日收到面值为10 000元,期限为3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2月10日,甲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以购买原材料。所购材料的价款为9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运费为270元(不考虑增值税)。则甲公司应补付的银行存款为()元
甲企业2010年9月10日收到B公司因质量问题而退回的商品10件,每件商品成本为50元。该批商品系甲公司甲企业2010年9月10日收到B公司因质量问题而退回的商品10件,每件商品成本为50元。该批商品系甲公司2010年6月13日出售给乙公司,每件商品售价为115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因乙公司提出的退货要求符合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同意退货。甲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的财务报告于2021年4月10日批准对外报出,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21年4月8日,甲公司于2020年9月5日销售给乙公司的一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而被退回。该批商品的售价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0万元,成本为800万元,乙公司货款尚未支付。经核实甲公司已同意退货,所退商品已入库。假定甲公司2020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21年3月20日完成。接上题,
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拟于2016年4月10日对外公告。2016年2月30日,甲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销售给乙公司的一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退货,所退商品已验收入库。该批商品售价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为8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年末货款尚未收到,且未计提坏账准备。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假定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则该项业务应调整2015年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3 月 2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商品标价总额为 200 万元 (不含增值税)。由于成批销售,乙公司应享受 10%的商业折扣,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 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于3 月 9 日付清货款,甲公司收到的款项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