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4年1月1日从乙公司购入其持有的B公司10%的股份(B公司为非上市公司),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买价1000万元,同时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甲公司购入B公司股份后准备长期持有,B公司2014年1月1日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总额为10000万元,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1000万元。则甲公司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万元。
2×16年1月1日,甲公司拥有乙公司40%股权。2×16年7月1日,甲公司从其母公司处取得乙公司30%股权,从而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同日,甲公司从非关联方丙公司处以银行存款取得乙公司10%股权,对乙公司投资持股比例达到80%,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构成“一揽子交易”。下列会计处理中错误的是()。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有表决权股份,采用权益法核算。2016年1月1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 800万元,其中成本3 500万元,损益调整为4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为900万元。2016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项投资中的50%对外出售,出售取得价款2 700万元。2016年1月1日,处置部分投资后,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投资人甲于2016年6月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5%。2016年12月1日,他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持有该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加到10%,并在12月2日公告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则甲在()前不可再行增持该公司股票。
DA公司2016年1月1日从证券公司购入乙公司35%的股份准备长期持有,支付价款3600万元(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50万元),另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购入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DA公司取得投资后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2016年1月15日收到价款中包含的现金股利。2016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2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DA公司2016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利利公司2014年6月10日从其拥有80%股份的子公司购进设备一台,该设备为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成本1 850万元,售价2 340万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17%),利利公司已付款且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15年年末,利利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抵销的当年多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为( )万元。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2017年8月10日,甲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一批产品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1000万元,销售成本为600万元。至2017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对外售出该批存货的60%,确认收入720万元。2017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营业收入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股份。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4年4月2日从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摊销20万元,售价10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该无形资产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下列有关甲公司2015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抵消处理,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股份。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4年4月2日从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摊销20万元,售价10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该无形资产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下列有关甲公司2014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抵消处理,不正确的是()。
利利公司2013年6月10日从其拥有80%股份的子公司购进设备一台,该设备为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成本1 850万元,售价2 340万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17%),另付运输安装费8万元,利利公司已付款且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14年年末,利利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抵销的当年多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为()万元。
2015年6月2日,甲事业单位出资800 000元投资DUIA公司,占DUIA公司20%的股份。2015年年底,DUIA公司实现利润60 000元。2016年2月13日,DUIA公司宣告分派利润30 000元。甲事业单位于2016年3月13日收到DUIA公司分配的利润,存入银行。则甲事业单位的下列账务处理中,正确的有( )。
甲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从证券市场购入A公司股票60000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买价8元(其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0.5元),另外支付印花税及佣金5000元。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持有的该股票的市价总额(公允价值)为510000元。2017年2月10日,甲公司出售A公司股票60000股,收入现金540000元。甲公司出售该项金融资产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元。
甲公司2011年3月2日从其拥有80%股份的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摊销20万元,售价10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税法规定该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甲公司2011年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不正确的处理为()。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股份。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4年4月2日从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摊销20万元,售价10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该无形资产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下列有关甲公司2014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抵消处理,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2×15年1月10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长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51 000 000股准备长期持有,从而拥有长信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份。每股买入价为6元,另外购买该股票时发生有关税费1 530 000元,款项已支付做会计分录
甲公司及其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2017年2月10日从其拥有80%股份的子公司购进管理用设备一台,该设备系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其成本14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售价200万元,另支付运输安装费10万元,甲公司已付款且该设备当月作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因素,甲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抵销的“
甲公司和A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2013年2月10日从其拥有80%股份的A公司购进设备一台,该设备成本70万元,售价100万元,另付运输安装费3万元,甲公司已付款且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预计使用5年,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述小题。
长江公司2013年1月1日与另一投资者共同组建甲公司。长江公司拥有甲公司80%的股份,从2013年开始将甲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开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长江公司2013年6月20日从甲公司购进一栋新办公楼,用于公司行政管理,价款1969.2万元(不含增值税),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栋办公楼于当日投入使用。该办公楼出售时在甲公司的账面价值为1728万元。长江公司2015年8月15日变卖该办公楼,变卖价款为1
甲、乙公司为同一集团下的两个公司,2×19年1月2日,甲公司通过定向增发2 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自身股份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并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合并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5 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 000万元,2×19年3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750万元,2×19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9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19年12月31日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甲公司2016年3月2日从其拥有80%股份的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摊销20万元,售价10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税法规定该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甲公司2016年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错误的处理为()
甲公司2010年1月1日从乙公司购入其持有的B公司10%的股份,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买价520万元,同时支付相关税费5万元。甲公司购入B公司股份后准备长期持有,B公司2010年1月1日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总额为5000万元,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500万元。则甲公司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7年2月10日从其拥有80%股份的子公司购进管理用设备一台(款项已结清),该设备系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其成本70万元,售价1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甲公司将购入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已付款且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0,甲公司对该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甲公司2×17年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财
甲公司2018年1月1日从集团外部取得乙公司80%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2018年1月1日,乙公司除一项固定资产外,其他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按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2018年甲公司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乙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00万元。2018年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一批A商品,该批A商品售价为100万元,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股份。甲公司与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有关内部交易资料如下:甲公司2014年4月2日从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摊销20万元,售价10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规定相同。甲公司2015年1月2日以150万元的价格将从乙公司购进的无形资产对外出售。不考虑其他因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