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附件是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下面做法不符合附件编排规则的是()。
附件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要求()
公文处理系统中在发文环节,“正文、附件”标签页分为“正文”、“附件”、“有关文件”三个部分,其中“有关文件”的内容除了可以编辑输入外,正文还可以拷入,附件(有关文件)可以()。
《公文处理系统》中文件正件、附件的编辑是拟稿的核心内容,文头纸填写完后()进行正文及附件的编辑。
《公文处理系统》中文件正文或附件的输入方式共有三种,分别是()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公文正文后带有多个附件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并对齐,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
在《公文处理系统》中()均是针对文件的正文及附件的内容进行处理,对文头纸、领导批示的信息不能修改。
OA系统中编辑正文时,可以在窗口的右上角区域增加和删除公文的附件,其中附件的来源有两种()
附件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要求 ( )。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印发规章等公文或转发公文时,正文标题标题中已标明所印发或转发公文标题的,文末不再列为附件。()
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公文管理规定,附件应与正文一起装订,以方便查阅,如不能与正文一起装订应()
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公文管理规定,对不与正文一起装订附件的标注,描述正确的是()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法定公文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A、左上角
附件如不能和公文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右上角第一行标明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明附件。()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第十条规定:“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收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下列关于电子公文正文及附件格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常用公文的附件说明,需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不用标点)()
公文份号一般用4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公文的紧急程度应用()在版心左上角顶格书写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
印章上边缘与正文或附件说明最后1行间距应为1行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