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按照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按照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物业管理区域具备哪些条件之一的,物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参加。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哪两种情形之一时,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过管理规约、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的业主参加。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的质询。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筹备工作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法定条件后()内,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未提交书面报告的,业主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请求。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接受()质询。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日前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一)公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二)参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示范文本拟订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三)公示业主房号、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四)公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信息以及候选人对本人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书面承诺(五)公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规则(六)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十五日确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日业主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提出异议的业主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互联网方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至少每年召开()次,具体时间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
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以前将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内容,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以上,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予以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剩余筹备经费作为下一次业主委员会换届经费
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申请()
第十六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以上,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公告,业主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