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市郊区的某乡政府签订了协议,乡政府同意将100亩规划乡镇企业用地划给该公司使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协议为该公司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2008年,该市在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时,将这100亩土地的规划使用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国土主管部门在该公司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后,又为该公司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期间没有征求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该房地产公司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商品住宅,但

时间:2024-07-06 13: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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