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UCP600》规定,信用证项下单据如有不符点,银行拒付必须在开证行收到国外单据的翌日起算()个银行工作日内由开证行以快捷的通讯方式通知对方。
信用证项下单据存在不符点时,开证行在告知申请人不符点后,若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并且同意付款,则开证行可以对外付款
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根据与进口商签定的《进口押汇合同》,先行对外付款并放单给进口商的一种资金融通,其本质是开证行对进口商的一种短期放款
议付信用证项下,开证行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
()信用证项下单证不符,开证行可以拒付货款;托收项下单据不符,买方可以拒付货款。
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仪器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中国丙银行为开证行,中国丁银行为甲公司申请开证的保证人,担保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乙公司向信用证指定行提交单据后,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后甲公司以乙公司伪造单据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支付令。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转让信用证项下,只要受益人提交合格单据,转让银行就应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付款责任。()
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的,开证行不接受迟于装运日后()提交的单据。
受益人向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的付款行交单要求付款,该行在付款后才发现单据中有一个不符点,付款行可以向受益人追索票款。
在进行信用证结算时,开证行验收了合格的单据,并已对外付款后,()
中国甲公司从比利时乙公司进口一批建筑材料,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货物分两批装运,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分两次开出。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开证行也作了偿付。甲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为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中国甲公司与欧洲乙公司签订货物进口合同,付款方式为即期信用证,开证行为中国某银行。欧洲乙公司向信用证的指定行提交了单据,于是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甲公司以欧洲乙公司提交的单据中存在伪造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中国某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述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哪几项?()
出口地银行凭信用证开证行的邀请而买入出口商的合格单据,对出口商垫付资金,再从开证银行得到偿付的信用证是()。
信用证项下开证行只审核单据不监管货物。
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单证的交付是指出口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套单据连同正本信用证通过出口地银行寄给开证行,以便开证行付款。
()是指开证行授权指定银行对信用证项下交单进行议付的信用证。
在进口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承诺并与开证行书面约定将该进口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质押给开证行,并应开证行要求向开证行提供其他担保措施,在此条件下开证行代开证申请人对外支付进口货款,开证申请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开证行的上述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佣金、费用、逾期罚息等。对该银行业务判断正确的有( )。
跟单信用证项下,申请人接开证行付款赎单通知后,有审核单据的权利,其审单的原则是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若有不符点,有权拒付。
在信用证条件下,信用证是开证行按照 要求开立的,然后传递给出口地的 送至 _备货出运,在出口企业取得货运单据后即向 交单,经 审核无误后寄国外 索汇.
根据UCP600,开证行在信用证规定了指定的兑付银行时,受益人仍可向开证行直接交单。
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国内信用证项下,开证行应在收到交单行寄交的单据及交单面函或受益人直接递交的单据的次日起()个营业日内及时审查单据,核对是否为相符交单,并决定是否承担付款责任
如果单据表明货物符合信用证要求,其他方面也符合信用证要求,即单证完全相符,但货物实际上有缺陷,并已被开证行知悉。试问:开证行是否有权拒付?为什么?
5、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外国商人议付货款,然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