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第6.2.2.6条,在同一地区同时进行()爆破作业或几个爆破作业单位平行作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协商后共同发布施工公告和爆破公告。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没有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最高可处20万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的罚款。
爆破作业单位可以自行或委托()进行爆破作业人员培训。
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进行地面爆破。需在夜间进行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
公安机关在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必须到达申请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核实。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悬吊、挖掘、建设工程拆除等危险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安排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
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进行露天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或者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设备(构件)吊装拆卸、高空悬挂和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爆破。需在夜间进行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或者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大型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等危险作业的应当制定()。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设备(构件)吊装拆卸、高空悬挂和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应当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第6.2.2.6条,在同一地区同时进行()爆破作业或几个爆破作业单位平行作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协商后共同发布施工公告和爆破公告。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设备(构件)吊装拆卸、高空悬挂和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没有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并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的罚款。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
爆破准备工作应事先了解天气情况,禁止黄昏、夜间、雷雨、大雾进行大爆破作业。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当。(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