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联社只能在本辖区内金融机构、本市其他县级联社或本市市级金融机构开立存放同业资金账户。办()等业务不受开户区域限制。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事项变更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审核,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准变更的决定;需要现场验收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准变更的决定。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内不得再次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注册的决定。
违反《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在许可证件上注销相应的许可范围:(一)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二)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受理户籍地或者暂住地在本辖区内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或者申请受理场所公示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需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可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证件有()。
设立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的,拟设企业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立项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等材料。
设立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的,拟设企业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立项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拟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交()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几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违反《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在许可证件上注销相应的许可范围。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送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有哪些违法行为时,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在许可证件上注销相应的许可范围的。
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申请。
申请参加货运从业资格考试的驾驶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的材料有()。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因违法经营已经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但尚未结案的;或者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但尚未履行处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终止受理或者审查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变更申请,直至案件处理完结。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的投诉,应当在()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办结。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辆进行审验,()审验一次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辖区内的单采血浆站检查不少于几次
大件运输车辆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运输的,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托运或者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运输证明。运输证明有效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