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以前,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唯一方法是冲突规范调整.
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下列哪些属于准据法的特点?()
法院地冲突规范指向的准据法出现变更,新法规定该法有溯及力,在这种情况下,新法颁布前的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
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与继承有关的法律因素涉外,其要求涉外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中至少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发生在国外,方可认为具有涉外因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包括冲突法调整和()调整。
19世纪以前,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惟一方法是冲突规范调整。
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主要原因是()。
准据法是指冲突规范所接引的,据以确定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应该是()。
法院地冲突规范指向的准据法出现变更,新法规定该法有溯及力,在这种情况下,新法颁发前的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
经冲突规范指定用来具体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特定国家或特定法域的那个法律,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下列哪些属于准据法的特点?()
在下述我国法律中,包括解决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的有()
冲突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是一种直接调整。
调整涉外民事关系到的冲突规范发生变更或准据法发生变更,各国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准据法:如果新法规定其有溯及力,则适用()。如果新法规定其没有溯及力,则适用()。如果新法对其是否有溯及力未作规定,则按照()原则,对新法颁布前产生的民事关系,仍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的直接调整方法是用冲突规范指引。
( )是指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民法根据有关的连结因素都可能或竞相适用于该民事关系的情况下,指定应该适用其中哪一国法律作为准据法的规范。
依2010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发生国籍的消极冲突时,用来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连结点是( )。
( )是指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民法根据有关的连结因素都可能或竞相适用于该民事关系的情况下,指定应该适用其中哪一国法律作为准据法的规范。
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法院地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结果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法律审判该民事案件,这种情况称为()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2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以外国法为准据法,而该外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时,依外国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做规定的,适用( )。
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三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转致。
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行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