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交通运输部的文件规定,有关承运人在国内海上旅客运输中的赔偿责任限制,以下表述有误的是()。
根据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制度,当航空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没有超出法定责任限额时,承运应当向旅客或者托运人赔偿()。
根据《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货物发生损坏、灭失,承运人应当按照货物的()价值进行赔偿,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价值低于()的,按照货物的()价值赔偿。
提单上规定的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强制适用于提单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规定的限额,()。
如果航空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伤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在责任限额的范围内,按照旅客的()进行赔偿。
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承运人按照《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的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国内航空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是()万元人民币。
如《民用航空法》没有其他规定,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国内运输货物保险规定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者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者全部责任的,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给保险人一份文件,这份文件被称为()
()是指承运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仅对自己完成的运输区段负责,无论损害发生在哪一区段,都按统一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
我国现行的航空运输赔偿依据是2006年修改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
在国际航空运输中,对托运行李的赔偿责任限额,承运人按照每千克()计算单位承担责任。
承运人按照《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的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
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人身赔偿责任限额为100万元。
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人身赔偿责任限额为()元人民币。
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具体体现为我国《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限额规定》,即承运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的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元。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有关客运承运人在每次海上旅客运输中的赔偿责任限额在旅客人身伤亡方面,每名旅客不超过()计算单位。
一件毛重200公斤,实际价值(提单上未注明)为900金法郎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落海全部灭失,承运人对此负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承运人赔偿限额为()。
根据铁路法,铁路运输承运人对国内每名旅客托运行李的赔偿责任限额为
托运人甲的50件货物因承运人不能免责的事由在一次事故中灭失,共损失25万特别提款权,该事故没有造成其他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假设每件货物重2000公斤,运输船舶的总吨位为300吨。则按我国海商法关于承运人单位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承运人最后实际应该赔偿()特别提款权
根据中国海商法规定,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加入哪些条款是无效的:I、免除承运人对旅客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 II、降低承运人责任限额 III、对举证责任作出相反规定 IV、限制旅客赔偿请求权
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人身赔偿责任限额为 40 万元人民币,法律规定的责任限额不适用的情形有()
在国内航空运输中,对托运行李的赔偿责任限额,承运人按照每克()人民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