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应结合工程特点布设在下列位置:();不同结构分界处;不同基础或地基交结处。
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地基内部各分层土的()。
建筑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其最浅的点位应在基础底面下不小于()mm处。()
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应进行沉降观测。设计等级为甲级、地质条件复杂、设置沉降后浇带及软土地区的建筑物,沉降观测应由()检测。
建筑场地沉降点观测点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
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点应在建筑地基中心附近2m×2m或各点间距不大于()的范围内,沿铅垂线方向上的各层土内布置。
填筑路堤时,应根据()、地基情况、()及延续时间等因素,估计填筑后路堤和地基的总沉降,预先加筑沉降量,并考虑与桥台及两端线路纵坡顺接,适当调整预留量;待路堤竣工()时,再根据路面沉降观测推算的剩余沉降量修正预留量。
对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的建筑及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变形测量工程,当给定多个同类型变形允许值时,应分别估算观测点精度,根据其中最低精度选择相应精度级别。
建筑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每施工是一层应观侧一次。竣工验收后仍应继续做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应建筑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布设。如:建筑物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柱基上;新旧建筑物、高低层建筑物、纵横墙交接处的两侧。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应建筑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布设。如:建筑物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新旧建筑物、高低层建筑物、纵横墙交接处的两侧。
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规定()桥梁、深基坑开挖支护、经地基处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及设计文件有沉降观测要求的工程,均应按单位工程提供沉降观测记录,并附有水准高程测量记录。记录应填写完整、齐全,数据真实,签证齐全,记录中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及地基的()。
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的建筑及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变形工程当给定多个同类型变形允许值时,应()观测点精度,根据其中最高精度选择相应的精度级别。
建筑施工阶段的沉降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高层建筑可每增加()层观测一次。
对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的建筑及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变形测量工程,当给定多个同类型变形允许值时,应分别估算观测点精度,根据其中()精度选择相应精度级别。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按照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的规定包括()。
()是衡量建筑物是否稳定的重要依据,尤其对置于软基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沉降资料是判别软基处理效果、地基是否完成固结沉降的重要依据。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规定: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
经地基处理的建筑,应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的水准点应在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一个观测区水准点一般不少于()个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放映建筑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布设。如:建筑物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3~5根柱基上;新旧建筑物、高低层建筑物、纵横墙交接处的两侧。()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某矩形基础及地质资料如图所示,试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7-2002)方法计算地基的沉降量(ψs=1.2)。
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应在()进行沉降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