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沪潜艇部队干部的随军随调配偶,当年应当享受指令性安置就业。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无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司法机关应当给予适当误工补助。
荣立二等功以上驻沪部队干部的随军随调配偶,当年应当享受指令性安置就业。
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
因战因公牺牲的驻沪部队干部随军随调配偶,当年应当享受指令性安置就业。
军官达到一定年龄、身边无子女的,可以调一名有工作的子女到军官所在地。所调子女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不可以随调。
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有职工()人以上的,依法配备专职工会工作人员;职工不足()人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小高是一名军人,2013年年底复员,希望当地民政部门能安排一个如意的、保障高的单位就业,民政部门联络上了当地的公交公司。小高认为公交公司售票工作很累,没有技术含量、也没有个人发展,不愿意去。一来二去,终不成功。作为社会工作者,对于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社会工作的介入重点是()。
驻沪部队飞行员的随军随调配偶,当年应当享受指令性安置就业。
()拒绝完成法律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工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工会专职工作人员,具体人数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
客户王思宇,温江区户籍满两年,无社保;配偶李萍,重庆户籍,在注册地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工作单位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已满24个月,家庭名下无房,现夫妻二人准备购买一套住宅登记为李萍单独所有,可以选择的购房区域是()
18.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 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协助实现就业。
县级以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的()和()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有职工()人以上的,依法配备专职工会工作人员;职工不足()人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____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行为,违反()
明确对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政法部门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要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特别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随调配偶和子女可在原符合安置条件的地区安置。()
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协助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做好安置工作。()
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的工作单位;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