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通达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出资40%,乙、丙各出资30%。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与丁的诉讼中,甲放弃"通达商场"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的这一行为的效力如何?()
同时断定“P并且q”与“非P或者非q”两个判断为真或为假是否违反普通逻辑规律?若违反则违反什么规律?为什么?
某校在讨论出国进修人选时,有两种不同意见。(1)如果甲去,那么乙不去。(2)甲和乙都去。当问王校长的意见时,王说:“这两种意见都不对,我主张乙去,甲不去。”请问,王校长的意见是否违反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为什么?
同时断定“所有的毕业生必须通过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与“有的毕业生不必通过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两个判断为真或为假,是否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若违反,则违反什么规律?为什么?
甲、乙、丙、丁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是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事务执行,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行为中,不违反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有()。
乙、丙、丁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甲9000元的财产损失。甲与乙、丙达成协议,乙、丙各向甲支付2000元后,甲不再向乙、丙追究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是否还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
甲、乙、丙、丁四被告都是已成年的男子。一天,他们在一起喝酒,甲提出到江边的货船上盗窃财物,乙、丙、丁表示同意。甲遂分派乙去准备匕首和自行车,丁去窥视作案地形。入夜后,甲、乙、丁三被告聚集到一起,由丁带领到一艘装有出口衣料的货船,盗得出口衣料3捆,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第二天甲要乙去找丙想办法销赃,乙找到丙后,丙一再表示不干,乙说:"上船容易下船难,不去小心你的狗命。"丙出于无奈,遂把赃物卖掉,所得赃款由四被告平分。请分析:甲、乙、丙、丁的行为是否属于共同犯罪?各自所处的地位如何?
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甲欲加入乙、丙、丁的合伙企业。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甲不能被认为已成为新合伙人?()
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通达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出资40%,乙、丙各出资30%。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与丁的诉讼中,甲放弃“通达商场”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的这一行为的效力如何?()
同时判定“只有P,才q”与非P并且q“两个判断为真,是否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若违反,则违反了什么规律?为什么?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丙未经甲、乙、丁的一致同意,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善意第三人张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三个合伙人,甲因欠丁的借款无力偿还,丁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对此,乙和丙不愿意购买甲的财产份额,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该企业欠丁5万元,无力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该企业欠丁5万元,无力清偿。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同时断定“只有P,才Q”与“非P并且Q”两个判断为真,是否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若违反,则违反了什么规律?为什么?
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通达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出资40%,乙、丙各出资30%。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与丁的诉讼中,甲放弃"通达商场"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通过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出资40%,乙、丙各出资30%。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与丁的诉讼中,甲放弃“通达商场”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的这一行为的效力如何?()
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1:1:1。该合伙企业欠丁公司30万元,无力清偿。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产权,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兴达商行”,其中甲出资60%,乙、丙各出资20%,甲被推举为负责人。在与兴达商行的债务人丁的一场诉讼中,甲未与乙、丙商量而放弃兴达商行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放弃债权的行为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说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在A案中,甲、乙是普通共同诉讼人,在B案 中,丙、丁是必要共同诉讼人,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后, 向甲、乙、丙、丁都送达了判决书,甲收到判决书日期为 5月20日,乙为5月18日,丙为6月2日,丁为6月3 日,则:()A.甲、乙的上诉期均自5月21日开始起算B.甲的上诉期自5月21日开始起算,乙的上诉 期自5月19日开始起算C.丙的上诉期自6月3日起算,丁的上诉期自6 月4日开始起箅D.丙、丁的上诉期
甲、乙、丙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该合伙企业欠丁5万元,到期无力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