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付款或拒绝付款。以下情况可以顺延()。
电子商业汇票解质押业务中银行作为质权人的,操作员收到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有关解质押资料,经主管审核审批后,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依次点击()录入票据号码,核实解质押信息与票据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各会员单位在办理纸票承兑、未用退回、贴现、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止付解除等业务后,应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模块。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应在()个工作日内按照查询权限办理相关查询业务。
电子商业汇票签约,操作员应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选择(),点击“新增签约”,依据客户申请资料输入签约客户的信息,核对信息资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交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收到人行返回的转贴现成功信息后向()和()信贷全流程管理系统同时发送信息。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电子票据号码第一位中1代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纸质商业汇票登记主体在办理纸质商业汇票有关业务后的()将纸质商业汇票相关信息登记至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电子商业汇票推出后,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付款期限被延长到1年。
电子商业汇票贴现业务,贴出人将纸质材料提交开户行信贷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审批通过后签订纸质合同。信贷部门将合同交由营业机构,通过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及()额度的维护。
()收寄部门应在电子化支局系统里,统计每个用户欠费发生额、欠费余额和预收款余额情况,并与会计总账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2.0投产后,原核心银行系统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应在核心银行系统中完成后续操作。原则上,核心银行系统自()日起,不再进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处理。
事故和事件(一、二级事件)即时报告流程要求,地市级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应在事故(事件)发生后(),电话或短信对口报告分子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
办理纸质商业汇票登记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时,系统记录信息与票据记载信息必须一致。登记票据信息有误,应在知悉登记有误的()予以更正。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金融机构发生系统故障时,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系统发生重大故障时,应在故障发生后()小时内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发生影响业务正常处理的重大故障时,应在故障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
单一前置机运行维护部门负责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付款或拒绝付款()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故障和处理情况的披露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披露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故障信息。()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A.8/小
除了发生以下哪件突发事件,桥梁管养单位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接获有关信息后立即上报交通部。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付款或拒绝付款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提示()提示付款的,()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付款或拒绝付款
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在可容忍时间内无法排除的,上海票据交易所可直接宣告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暂停运行,并按有关规定启动故障救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