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充电设备的电压调整范围的上限电压值,应能满足蓄电池额定电压的要求。
若应急电源是蓄电池组,它应能承载应急负载而无须再充电,并在整个放电期间保持其电压在额定电压的正负12%之内。
新装铅酸蓄电池按恒压限流法进行初充电时,若产品说明无规定时,充电终期每只电池的电压应为2.25土O.1V,充电电流小于额定容量的(),且一昼夜不变。
蓄电池组在正常浮充电方式下,直流母线电压应为直流系统额定电压的()。
蓄电池定压充电电压选择:一般每单格电池约需()Ⅴ,即6Ⅴ电池需要充电电压约为()Ⅴ,12Ⅴ电池需要充电电压约为()。定压充电的特点是(),开始4~5h内,就可获得()的充电量,可大大缩短充电时间。定压充电电压选择合适时,电池充足后,充电电流会(),使充电自动停止,这就不必由人工经常调整和照管
当单个铅蓄电池的电压降到()V时,应及时充电。
若船舶应急电源是蓄电池组,它应能承载负载而无须再充电,并保持在整个放电期间其电压在额定电压的()。
新蓄电池初充电要经过2—3次充、放电处理。所谓充、放电处理,即将充好电的蓄电池用灯泡或变阻器放电,放电电流取其容量的1/10,放电电压降到()为止,然后再按充电方法充电,再放电。
蓄电池额定容量所指的是,当电解液温度为250C并充足电的情况下,让蓄电池以一定放电率的放电电流连续放电,直到其单格电池电压降到规定终止电压时,蓄电池放出的全部电量。这当中一定的放电率通常指()
铅蓄电池补充充电时,充电电流应确定为额定容量的(),当单格电压上升至2.4V并开始冒泡时,将电流减半,直至充足为止。
蓄电池单格电压降至()时应重新充电。
15kW蓄电池充电机的任务是将400VAC,50Hz三相供电电压(由辅助变流器产生)转换为24V直流连续额定电压。
站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直流电压应满足现场需求,电压范围不超过直流电源标称电压的(),特殊要求的电压范围:上限值为蓄电池组充电浮充电装置的上限,下限值为单个蓄电池额定电压值与蓄电池个数乘积的85%。
有端电池的蓄电池组电池数量的选择应保证直流母线电压在事故放电终了和充电末期均能比额定电压高()。
单格蓄电池电压下降至()时应重新充电。
将充足的新蓄电池在电解液温度为25±5℃条件下,以20h放电速度的放电电流连续放电至单格电池平均电压降到()V时,输出的电量为额定电量。
初充电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充电电流约为蓄电池额定容量的(),充电至电解液中有气泡析出,端电压达到2.4V。
密封镉镍电池每个单体电池额定电压为1.2v,充电至()时应停止充电。
防止蓄电池长时间大电流放电,当单格电压降至8V或电解液密度降至()时,应重新充电。
单个铅蓄电池的电压正常时应保持在()V;假若电压下降到约()V时,即需要重新充电。
蓄电池单格电压降至()以下时应重新充电。
站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竣工(预)验收时,直流输入参数特殊要求的电压范围:上限值为蓄电池组充电浮充电装置的上限,下限值为单个蓄电池额定电压值与蓄电池个数乘积的()
CRH1A型动车组蓄电池充电器的额定电池电压,最大电池电流40A()
蓄电池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当每节的电池电压低于额定电压20%V时,就应进行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