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最大设计车速为80km/h,GB18565—2001标准规定其转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为()。
在用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汽车,两灯制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达到()坎德拉。
某汽车最大设计车速为100km/h,GB18565—2001标准规定其转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为()。
在用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汽车,四灯制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达到()坎德拉。
机动车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不允许大于:最高设计车速不小于100km/h的机动车();三轮汽车();其它机动车()。
新注册两灯制汽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汽车)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达到()坎德拉。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中规定,当汽车车速表指示值为40km/h时,车速表检验台速度指示仪表的指示值为32.8~40km/h为合格。()
设计车速不小于100km/h的货车,前排座椅必须装置汽车安全带,这是《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对车辆安全防护装置提出的技术要求。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1~.2—2005)规定,最高设计车速为150km/h、采用()灯制的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时,其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最小值为12000cd。
国家标准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当汽车车速表指示值为40km/h时,车速表检验台速度指示仪表的指示值为32.8~40km/h范围内为合格;当车速表检验台速度指示仪表的指示值为40km/h时,该机动车车速表的指示值在40~48km/h范围内时为合格。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最大设计车速小于100km/h的汽车,其转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或向右的转角均不得大于()。
GB7258-2004规定,二灯制在用汽车(三轮汽车和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汽车除外)每只前照灯的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不小于15000cd。
在用四灯制汽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汽车)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达到()坎德拉。
GB7258—2004规定,二灯制在用汽车(三轮汽车和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汽车除外)每只前照灯的远光光束强度应不少于15000cd。
国家检验标准规定最高车速小于100Km∕h的汽车转向盘向左向右的自由转角不得大于()。
汽车安全检测标准规定,允许车速表可有一定的误差,某车速表指示为40KM/H时,实际车速可允许为()公里/小时。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3798.1—2005)规定,载客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最大设计车速不小于()km/h的汽车,车轮应进行动平衡试验。
新注册四灯制汽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汽车)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达到()坎德拉。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中规定,当汽车车速表指示值为40km/h时,车速表检验台速度指示仪表的指示值为()km/h为合格。
根据国家标准《汽车用车速表》(GB15082-2008),车速表指示车速不得低于实际车速,指示车速与实际车速之间应符合“0≤指示车速-实际车速≤实际车速/10+4km/h” 。如果汽车的实际车速为60km/h,车速表指示值的误差限为( )。
根据国家标准《汽车用车速表》,车速表指示车速不得低于实际车速,指示车速与实际车速之间应符合0 ≤ 指示车速—实际车速 ≤+4(km/h)如果汽车的实际车速为40km/h,车速表指示值的误差限为 ( )06e53e1cfa6506e3c5a667a3b24059e6
三轮汽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为()km/h。A.小于50B.小于等于50C.小于60D.小于等于60
国家检验标准规定最高车速小于100km/h的汽车方向盘向左向右的自由转角不得大于()
汽车槽车在高速上最高车速为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