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典公约,如果行李损坏不明显,或行李发生灭失,行李的灭失或损坏通知应在旅客离船之日或行李交还之日或本应交还之日起()之内提交。
对无法交付的行李、包裹和旅客的遗失物品、暂存物品,承运人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不得动用。()
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生之日起( )。
行李包裹到达后逾期领取的,收货人或者旅客应当按照规定交付保管费。()
托运行李发生损失的,旅客至迟应当在自收到托运行李之日起()提出异议。
无法交付物品是指无主的行李、包裹,旅客的遗失物品和无人领取的暂存物品。
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因为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有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行李延误运输赔偿要求的受理时限为从旅客到达后应收到行李之日起()以内。
海上旅客运输过程中,行李的损坏不明显的,旅客应当在离船之日起()日内,向承运人提交书面通知。
行李的损坏不明显的,旅客应当在离船之日起( )内,向承运人提交书面通知。
行李的损坏不明显,旅客在离船时或者行李交还时难以发现的,以及行李发生灭失的,旅客应当在离船或者行李交还或者应当交还之日起()内,向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
行李遗失索赔,最迟不得超过从行李应交付给旅客之日起()天内提出。
托运行李发生损坏的,旅客最迟应当自收到托运行李之日起()内提出索赔。
对需要查找下落的行李、包裹事故其赔偿期限,自旅客或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书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30天。
根据民航有关赔偿责任的规定,托运行李或者货物发生损失的,旅客或者收货人应当在发现损失后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托运行李发生损失的,至迟应当自收到托运行李之日起()日内提出。
对需要查找下落的行李、包裹事故其赔偿期限,自旅客或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书之次日起,最迟不得超过20天。
托运行李发生损失时,旅客应当在自收到托运行李之日起()提出异议。
航空旅客未能出示行李票、行李票不符合规定或者行李票遗失的,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行李、包裹运输合同自承运人接收行李、包裹时起成立,到行李、包裹运至到站交付给收货人止履行完毕。
对于行李的损坏,应当在交付行李时立即向乘运人提出索赔,最迟不得超过收到行李之日起()天内提出。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承运人应当对承运的行李、包裹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1974 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行李的损坏不明显或行李灭失时,旅客应在离 船时或者行李交还或应当交还之日起 日之内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
在公共航空运输期间,对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如果因发生在()的事件,造成行李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自行包损失发现(发生)之日起,对二级、一级损失处理定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