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样的代表性指的是所采煤样与总体在物理性质上的符合程度。
采集来的煤样要先破碎后才能进行缩分。一般根据煤样的()、()和()等情况需把煤样破碎到小于25mm、小于13mm、小于6mm、小于3mm、小于1mm,最后磨碎到小于()mm。
称取一定量的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在空气流中于()℃下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的含量。
DL/T569-2007中规定,汽车及船舶运输煤样的人工采样铲的开口宽度应不小于被采煤的标称最大粒度的3倍且不小于30mm,其容量应至少能容纳1个子样的质量,且不被煤样充满,煤样不会从器具中溢出或泄漏。
热稳定性煤样的制备:粒度小于()mm的部分应筛净。
用空气干燥法测定空气干燥煤样的水分时,要称取一定量的空气干燥煤样,置于()干燥箱内,于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百分含量。
分析煤样的粒度应小于0.2mm。
测定粒度小于13mm煤样的全水分时,为什么要趁热称量?
细度指的是粒度小于()毫米的煤料占全部煤料的百分比。
热稳定性煤样的制备,按GB474制备粒度6mm-13mm的空气干燥煤样约1.25kg,并筛去粒度小于6mm的部分,即为热稳定性煤样。
存查煤样的粒度应<02毫米。
对辊破碎机是煤样制样的中碎设备,给料粒度一般小于10mm,出料粒度可达()mm以下。
测定全水分煤样的粒度为小于13mm或小于6mm。
空气干燥基煤样的粒度应小于()。
捞取煤样的捞勺直径要小于减灰桶直径的()。
胶质层煤样的制备,煤样的缩制和留样量,从粒度小于3mm的煤样中缩分出不少于0.75kg(单次测定用量为100g)煤样。
如减灰后灰分仍大于10%,还应再用相对密度为1.5的重液进行最后一次减灰,减灰后煤样再按空气干燥煤样的制备方法制备成小于0.2mm的空气干燥煤样。
称取一定量的空气干燥煤样,放入带盖的瓷坩埚中,在(),以减少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百分数,减去该煤样的水分含量作为煤样的挥发份。
缩分阶段粒度小于13mm煤样的最小留样量应满足()
分析煤样的粒度应小于1mm。
分析煤样的粒度应1小于1mm。()
标称最大粒度为13mm的一般煤样和共用煤样缩分后总样的质量不小于()Kg。
对辊破碎机是煤样制样的中碎设备,给料粒度一般小于()MM。
存查煤样的粒度应小于0.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