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比例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依法与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向残疾人支付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后,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设某单位所在地的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万,该单位现有职工600人,该单位现有7名残疾人职工,问该单位是否达比例,如未达比例应缴纳多少保障金。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计算。
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1%。
《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以上。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对虚报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拒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所在地的市或县人民政府应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补交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逾期缴纳部分按每月5‰加收滞纳金是否正确?
安排残疾人越少的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则越多。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差额人数和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如没有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应当()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该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以上。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残疾人就业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下列选项中,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包括()。
2020年1月1日期三年内,实行分档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期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应缴费额的()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的()征收。
某企业成立于2015年,2020年在职职工人数30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300万元,并未安置残疾人,该单位2021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该比例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保障金
用人单位本年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依据是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其属期是()。
某用人单位2020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年平均工资为68136元,安排了1名持有《残疾人证》(2级)的人员。该用人单位所在地区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所在地区2020年平均工资为61825元。该用人单位2021年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