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未揭露的煤层时,按照地测部门提供的掘进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必须在距煤层()处开始打钻。
巷道施工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未揭露的煤层时,按照地测部门提供的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必须在距煤层()以外开始打钻。
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过50m或开拓新采区时,必须测定()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
立井开拓是主副井均从地面开凿的()井筒与井下巷道通达煤层的一种方式
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过50m或开拓新采区时,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
突出矿井的新采区和新水平进行开拓设计前,应当对开拓采区或开拓水平内平均厚度在()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
井田开拓按照井筒形式分为()、()、()、()。按照开采水平数目分为()和()。
立井开拓是主副井均从()开凿的()井筒与井下巷道通达煤层的一种方式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并达到要求指标。
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延伸达到或超过50m或开拓新采区时,必须测定()
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到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凿井提升机房的位置,须根据提升机型式、数量、井架高度以及提升钢丝绳的倾角,偏角等来确定,布置时应避开(),并考虑提升方位与永久提升方位的关系,使之能适应井筒开凿、平巷开拓、井筒装备各阶段提升的需要。
在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未揭露的煤层时,按照地测部门提供的掘进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必须在距煤层外开始打钻。()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层时,必须在距煤层垂距()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距不得小于()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
第61题:凿井提升机房的位置, 须根据提升机型式、 数量、 井架高度以及提升钢丝绳的倾角, 偏角等来确定, 布置时应避开(), 并考虑提升方位与永久提升方位的关系, 使之能适应井筒开凿、 平巷开拓、 井筒装备各阶段提升的需要。
第139题: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未揭露的各煤层时, 应做到()。
随着煤炭资源逐步向深部转移,需要对井筒进行延深、开拓新的水平,以满足对深部资源进行开采的需求。
若是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要求进行的突出煤层鉴定确定为非突出煤层的,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或者采深增加超过()m,或者进入新的地质单元时,应当重新进行突出煤层鉴定。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或者采深增加超过50m,或者进入新的地质单元时,应当重新进行突出煤层危险性鉴定()
井筒施工以及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
井筒施工以及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井工煤矿将井筒及井下新水平延深的井底车场、主运输、主通风、主排水、主要机电硐室开拓工程作为独立工程发包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