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当其楼梯间无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设()或室外疏散楼梯。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除甲、乙类生产房间外,人数不超过()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若为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可设一个。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且未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应设置()。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的安全疏散规定,建筑高度大于()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建筑高度大于()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人的高层厂房,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的安全疏散规定,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人的高层厂房,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采用()。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高度超过32m的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一台消防电梯,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使用面积最小应为()。
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可采用的疏散楼梯形式为()。
建筑高度超过()m且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及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库房。
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应设()楼梯间。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设计,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
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应设()楼梯间。(中)
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的()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当其楼梯间无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设()或室外疏散楼梯。(中)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可不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是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不超过()的中庭。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不需要设排烟设施
建筑高度超过()m且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及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库房。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
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其同一时间作业人数不超过人,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建筑高度>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2人的高层塔架,可不设置消防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