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利为目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图书出版者不用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
以下关于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使用在世作者的作品编写出版教科书的叙述,错误的是()。
列人物中,对西方作品的翻译或出版做出过较大贡献的有()等。
下列人物中,对西方作品的翻译或出版作出过较大贡献的有()等。
作者在发表自己的论文或出版自己的作品,获得了一定的稿酬后,论文或作品的出版权就归()所有
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应按()税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某出版社要出版作家的一本小说,由作家提供书稿,然后出版社委托翻译人员进行翻译,整理成中英文对照版以出版发行,出版社与作家和翻译人员达成协定,小说出版后作者、译者都署名,出版社支付给作者10万元,支付给译者2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图书期刊出版具有专有出版权,即图书期刊出版者对作者交付的作品,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约定的地区,享有以式出版的权利。()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中国境内某出版社的作家2017年11月将其精选的散文作品交由本社出版,取得报酬10万元。该笔报酬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钱某的网络原创小说《在那遥远的地方》授权冲浪网站发表。蒙文编辑巴特将该小说译成蒙文在期刊上连载,但未指明原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草原出版社擅自以蒙文汉文对照版形式出版《在那遥远的地方》,为作者、译者署名并向其支付报酬。白云书店销售了该图书,进货200本,已售出80本。请问:白云书店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某图书定价为20元,版税率为10﹪,出版合同还约定支付版税的方式采用《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中所提出的原则。该书初次发行数为800册,到第二年又发行1500册。据此,作者第二年可得的版税(税前)应该是()元。
在长沙,什么出版社是一家在学界、文坛和读者中享有较高声誉的专业性文艺图书出版社?该社主要出版各类小说、诗歌、散文、古典文学、文化艺术、文艺理论、外国文学作品,并主办大型文学双月刊《母语》杂志。
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出版单位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可分别各次取得的所得或加印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王某为某报社记者。2005年9月,为迎接报社成立30周年,社里要求王某以本社的发展历程为原型撰写一部小说。于是王某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创作,小说《希望之星》在2006年12月完成,2007年1月交付社里。由于领导更换,社里一直对该小说没有任何反映。2007年12月,王某决定自己出版,结果该书成为2008年非常火爆的畅销书。报社看到这种情况后,认为该书的著作权应归于报社,王某无权行使。据了解,社里交付任务时未明确约定该著作权的归属。请问:该书属于职务作品吗?著作权应该由谁享有?
钱某的网络原创小说《在那遥远的地方》授权冲浪网站发表。蒙文编辑巴特将该小说译成蒙文在期刊上连载,但未指明原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草原出版社擅自以蒙文汉文对照版形式出版《在那遥远的地方》,为作者、译者署名并向其支付报酬。白云书店销售了该图书,进货200本,已售出80本。请问:巴特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在法兰克福书展著作权贸易洽谈中,欧洲一家出版社向中方出版社推荐一种科普图书,突出强调了该书作者的其他英文作品曾多次列入“亚马逊”畅销书排行榜的情况,希望同意其提出的起印数条件。但中方出版社对引进出版这类书要考虑()等风险。
作者A于2000年将自己的作品《新中国外交史》投给B出版社。该社研究后认为此选题不需要专项报批,便未向出版行政部门办理任何手续,也未把出版合同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2000年年底该书出版后,A将其作为学术成果申报。有关机构在审核中发现该书版本记录中所标出版时间是1995年,而不是A说的2000年,因此否决了A的申报。A便与B交涉。B解释说,这种图书销量很小,所以使用了本社在1995年所出同类书
2010年1月底,郑毅在小区门口捡到一只装有30万元的皮包,毫不心动,想方设法归还给了失主,社区干部刘强据此撰写《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投给月刊《美善》,赞扬郑毅拾金不昧之举。2010年第3期《美善》用5个页面(每面约780字)刊出了该文,署名为"刘强"。同时,《美善》在目次页右下方按例登载了该杂志社声明,内容为:"本杂志社严正声明:凡在《美善》发表的作品,未经本社同意,任何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和影视单位不得擅自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否则将视作侵权行为,依法进行追究。"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