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15岁),父母离异后辍学在家,混迹社会。某日,甲遇到朋友乙(男,17岁),乙说自己想买台“便宜点”的笔记本电脑,看能不能从隔壁学校偷出1台卖给自己。甲表示同意,并翻墙进入该学校,在办公室内盗窃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人民币10000元)和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5000元)。甲将笔记本电脑交给乙,乙给甲人民币2000元。后甲将手机以1OOO元价格卖给丙(25岁),并告知丙手机的来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男与乙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久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间,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5000元,共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3个月后,乙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甲告知乙借给丙使用,不久即可归还。事实上,甲因赌六合彩需要用钱,将该电脑出质给丙,得借款1万元。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卖与丁。乙得知后,与丙、丁发生纠纷。对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甲租用乙的一辆自行车,后甲将该自行车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了善意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租用乙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后甲将该电脑转让给丙,丙不知道该笔记本电脑为乙的财产,以市场价受让了该电脑,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11月3日甲擅自将其租用乙的一台电脑出售给丙,3天后甲才将该出售事实告知乙,乙对此加以了追认,表示同意出售。根据《合同法》规定,有关该合同效力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犯罪嫌疑人甲盗窃笔记本电脑一台,经鉴定该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元,公安机关应当将该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甲,但可以不告知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甲盗窃笔记本电脑一台,经鉴定该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元,公安机关应当将该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甲,而无需告知受害人。()
甲前往香港出差,乙委托其代为购买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甲出差回来时为乙购得一台IBM笔记本电脑,价值15000元。在甲将笔记本电脑送到乙家时,乙妻子丙称乙因车祸去世这台笔记本电脑已经用不上了。但甲自己已经有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因此请丙还是收下。对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根据下面材料,回答 92~91 题甲在火车站帮助他人运送行李。一日,甲在帮乙运送行李时,在乙向问讯处咨询相关乘车问题时,甲遂乘乙不注意将行李提走。行李中有5000元现金,笔记本电脑一台。甲用那些钱消费了几天,某日突然发现笔记本电脑中有四方公司的秘密资料,便将此资料打印出来,卖给与四方公司有竞争关系的飞利公司。甲还在笔记本电脑中发现乙的信用卡账号及密码,甲后来通过网上银行交易,花去3万余元。后甲怕被人发现,将此笔记本电脑抛到垃圾站。第 92 题 甲将5000元钱占为己有的行为,如何定性?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8年5月,甲委托乙保管一台笔记本电脑。保管期间,乙谎称电脑为自己所有,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期间,乙因缺钱,又谎称电脑为自己所有,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经乙指示,丙将该电脑交给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5年真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甲将借给乙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丙,甲丙约定由丙直接向乙请求返还电脑。该电脑的交付方式属于()
甲男与乙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久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间,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5000元,共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3个月后,乙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甲告知已借给丙使用,不久即可归还。事实上,甲因前女友急需用钱,将该电脑出质给了丙,得借款1万元。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以1.2万元价格将该电脑卖与了丁。乙得知后,与丙、丁发生纠纷。对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某年8月1日甲将一台笔记本电脑委托好友乙保管。8月5日,乙拿至旧货市场卖于丙并交付。丙买回家后第二天,从另一友人丁处得知该笔记本电脑系甲所有,而为乙偷偷卖掉的事实。丙买回家后第三天,丙将该笔记本电脑赠与不知情的戊。对于该笔记本电脑,说法正确的是①甲有权向丙追回 ②8月5日丙已经善意取得③甲无权向丙追回 ④8月7日戊已经善意取得()
甲将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了银行乙,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 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