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纳营业税。
外国企业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所涉及的营业机构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分别计算各营业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下列规定报批后,可从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合并申报纳税所涉及的营业机构设在同一省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合并申报纳税所涉及的营业机构跨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纳税人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一般纳税人跨省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根据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缴纳营业税的有()。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销售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的征收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缴纳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8%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下列各项中,应由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是()
下列各项中,应由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有( )。
根据财税【2016】7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提供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的所在地的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和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适用。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机构所在地城市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建设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A.正确B.错误
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 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预缴增值税,其中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为()。
根据《不动产税务管理办法(试行)》(新保发【2017】454号)规定,契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内, 纳税机构或受托机构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其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按照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营业()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时,以()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