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线跨越铁路时,只允许有一个接头。
送电线路跨越Ⅰ、Ⅱ级通航河流时,导线、地线()有接头。
在输配电线路施工中,每根导线在每个档距内只准有一个接头,但在跨越公路、河流、铁路、重要建筑物、电力线和通信线等处,要求导线和避雷线有()个接头。
750kV输电线路,在跨越通航河流时,导线或避雷线至5年一遇洪水位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通信线路跨越不通航的河流时,最低导线距最高洪水位最小的距离为()米。
送电线路跨越Ⅰ、Ⅱ级通航河流时,导线避雷线()有接头。
220KV线路跨越通航河流最高水位最高船桅杆顶的距离不得小于()米。
跨越通航河流时,大跨越的相间弧垂允许偏差为()。
导地线紧线,紧线弧垂其允许偏差,跨越通航河流的大跨越档弧垂最大允许偏差不应大于为()。
10(6)kV架空线路跨越不通航河流且在最大弛度时,导线至水面的距离不应小于()m。
导线或架空地线各相间的弧垂应力求一致,当满足上述弧垂允许偏差允许偏差标准时,各相间弧垂的相对偏差最大值不应超过下列规定:跨越通航河流的大跨越档弧垂最大允许偏差为()。
根据导线连接要求,在跨越公路、铁路、河流、重要建筑物等处,导线接头的数量应为()。
110—500KV线路,跨越通航河流大跨越档的相间弧垂最大允许偏差应为()mm。
修建跨越河流的铁路桥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通航和()的要求。
66~110kV输电线路,在跨越通航河流时,导线或避雷线至5年一遇洪水位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根据《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铁运【2007】69号)规定,附加导线跨越铁路和一、二级公路以及重要的通航河流时,导线不得有接头。()
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线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
送电线路导线或避雷线在跨越不得有接头()
导地线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通航河道以及人口密集地区等,可以有接头()
跨越通航河流时,大跨越的相间弧垂允许偏差为()mm。
220kV线路跨越通航河流最高水位最高船桅杆顶距离不得小于()m。
500kV送电线路跨越通航河流大跨越档,导地线各相间弧垂相对误差应不大于mm()
跨越铁路、公路时,必须有完整可靠的跨越施工技术措施。当导线或架空地线跨越铁路、公路时,下列在跨越档内不可以接头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