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承租乙公司一台挖掘机,租期1个月,租金1万元。引起该租赁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融资租入一台生产设备,该设备公允价值为80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750万元,甲公司担保的资产余值为1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法国甲公司将一台设备出租给境内乙公司在日本使用;上述设备租赁业务属于《"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所称的"应税劳务"。()
法国甲公司将一台设备出租给境内乙公司在日本使用,上述设备租赁业务属于我国的增值税应税服务。
甲公司将一台大型设备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乙公司。双方签订合同,该设备租赁期5年,租赁期届满乙公司归还给甲公司设备。每6个月月末支付租金300万元,乙公司担保的资产余值为200万元,乙公司的母公司担保的资产余值为250万元,另外担保公司担保金额为250万元,未担保余值为50万元。则最低租赁收款额为( )。
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2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租赁合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乙公司一台机器设备,专门用于生产A产品,租赁期为3年,年租金为80万元。因A产品的使用会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甲公司一直未能生产该产品。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经济业务影响甲公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的金额是()万元。
2006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租入一台全新设备,设备可使用年限为5年,原账面价值为280万元,租赁合同规定,租期4年,甲公司每年年末支付租金80万元。到期时,预计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0万元,甲公司担保的资产余额为10万元,合约约定的利率为6%,到期时,设备归还给乙公司,则该租赁为(),应由()公司对该设备计提折旧。
2009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租赁合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乙公司一台设备,专门用于生产M产品,租赁期为5年,年租金为90万元。因M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甲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该产品,当日M产品库存为零。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对甲公司2011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是()。
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甲、乙公司为此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未就设备的维修事项作特别约定,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部件磨损,需维修。甲公司应承担维修义务。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融资租入一台生产设备,该设备公允价值为80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750万元,甲公司担保的资产余值为1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2014年3月份,甲公司从乙公司租入5台机器设备,双方签订了财产租赁合同,机器设备总价值为1200万元,租金总额为200万元,租期5年。已知财产租赁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1‰,甲公司应纳的印花税税额为()元。
甲、乙、丙三家公司协商一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为承租人,由其选定丙公司生产的机器设备一套,乙公司购买后交付甲公司使用。在租赁期间,由于甲公司员工丁操作不当,机器设备致第三人损害。下列关于该机器设备致人损害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办公设备1台,在租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乙公司出租的该台设备,应由乙公司( )。
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甲、乙公司为此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未就设备的维修事项作特别约定,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部件磨损,须维修。甲公司应承担维修义务。()
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9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融资租入一台生产设备,该设备公允价值为80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750万元,甲公司担保的资产余值为1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甲公司2010年1月1日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出租一台大型设备。租赁合同规定:该设备租赁期为6年,每年支付租金8万元,或有租金为4万元,承租人提供的租赁资产担保余值为7万元,与承租人和乙公司均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提供的租赁资产担保余值为3万元。甲公司2010年1月1日对该出租大型设备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为()
(2012年)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甲、乙公司为此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未就设备的维修事项作特别约定,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部件磨损,须维修。甲公司应承担维修义务。()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承租乙公司一台挖掘机,租期1个月,租金1万元。引起该租赁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D
甲公司于20×5年12月31日将一台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大型专用设备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乙公司。双方签订合同,从20×6年1月1日起乙公司租赁该设备36个月,租赁期内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60万元,乙公司的母公司担保的设备资产余值为50万元,另外独立于甲公司和乙公司的担保公司担保的设备资产余值为30万元,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年利率为7%,租赁开始日估计资产余值为90万元,假定不存在初始直接费用。乙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应记入“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的金额为()万元。已知:(P/A,7%,3)=2.6243;(P/F,7%,3)=0.8163。
2018年3月18日,甲机械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接洽融资租赁A型号数控机床事宜。同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甲的要求与丙精密设备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了购买1台A型号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丁以乙公司的保证人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中并没有保证条款,丙公司和丁亦未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机床价格为1 200万元,乙公司在缔约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