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和住宿服务。2019年2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提供餐饮和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6000元,因顾客损坏相关物件同时收取赔偿金348元。(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2年5月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小轿车,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300元。(3)因经营情况良好,扩大经营规模,购进了50套碗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总金额6000元。(4)上月从一般纳税人处购

时间:2024-06-04 09: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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