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汽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汽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是指在汽车质量保证期内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当事人双方因维修竣工的维修质量产生的异议而引起的争端。()
事后维修是指机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故障或损坏()才进行维修.
承修单位对大修竣工的汽车应给予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或行驶里程不少于10000km。
对机动车进行专项修理、小修作业时,机动车维修企业必须与承修方签订汽车维修合同。
汽车总成送修时,承修单位与送修单位应签订合同,商定送修要求,()和质量保证等。
按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的有关规定,对维修竣工出厂的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承修方在()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
为保护托修方的正当权益,鼓励托修方在进行专项修理、小修作业时也与承修方签订汽车维修合同。
韶山型电力机车大修后质量保证期规定:机车大修后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运用、保养和维修条件下,承修保证在()内;所有滚动轴承不发生裂纹、折损和剥离。
致命故障在汽车运行中会使()或()发生重大损坏的故障。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
在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方遇有汽车维修质量问题或者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可与承修方协商解决,并报行业主管部门。()
为及时为托修方排忧解难,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要求承修方在3日内完成质量鉴定,否则作默认承修单位责任处臵。()
承修方不按技术标准和维修操作工艺规程维修车辆或不按使用说明规定选用配件、油料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修方负责。()
质量纠纷调解的范围是()或汽车维修合同约定期内当事人双方就汽车维修质量所发生的争执。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汽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7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汽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承修方在进行总成大修、小修和二级维护作业时,未对所装(拆)配件进行鉴定或虽发现相关配件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但未与托修方签订责任协议,在质量保证期内确因该零部件质量引起的质量事故,由承修方负责。()
韶山型电力机车大修后质量保证期规定:机车大修后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运用、保养和维修条件下,承修保证在()内,牵引电动机、能正常工作。
电客车维修要落实质量关键点的控制保证措施,控制检修质量,降低故障的发生,杜绝重大质量隐患()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范围是在汽车维修()或汽车维修合同约定期内当事人双方所发生的争执。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发生的时间为质量保证期或合同约定期内()
汽车承修方在保质期内维修部件发生故障或提前损坏时,必须及时排除,免费维修。()
发生站内设备故障时,为防止设备损坏或爆炸引发多重设备故障,原则上应尽快检查设备本体并分析保护和故障录波,查明故障点后立即隔离()
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或发生故障,经过维修后可直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