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取款机和自动存取款机的升降钞(开关钞箱、装钞、清钞、整点、账款核对、钞箱检查等)必须贯彻“双人管理”原则()。
为提高自动柜员机开机率,满足业务需要,并保证加清钞频率符合总分行要求,原则上应按照每()台离行式自动柜员机或每()个加钞地点配备一组加清钞人员(2人),自动柜员机布设较为分散或距离较远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配人员。
上门收款人员应严格执行“(),双人封箱上锁、双人运送、双人交款”。
发生长短款时,清分人员应填写()记账凭证,注明原因,进行挂账处理。
加清钞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离行式自动柜员机必须由押运公司人员运送现金。()
加清钞人员加钞完成后,整理取款机打印的钞箱清机、加钞凭条,登记《自动柜员机清机、加钞登记簿》,并妥善保存()。
封箱后由清分人员将钞箱交加清钞人员,并登记()。
组织上门送款时,应认真执行总行《现金业务上门服务管理办法》,先记账,配款后由配款人和上门服务人员复核人双人装箱加锁,当日配款当日送达。
发生长短款时,加清钞人员(双人)和清分人员(双人)应核实操作记录,确认错账金额,并据实登记()。
加清钞人员在管理界面选择“加钞”功能按钮,输入()的核心柜员号。
加清钞人员双人在()的护送下,前往加钞地点。
加清钞人员打开自动柜员机保险柜门,取出回钞箱中的现金,双人复点后,按每台设备分别装入信封,并注明设备编号和金额,统一带回行交()清点。
清分人员在监控设施下按照设备编号逐台进行双人清点,与清机凭条和()现金核对一致。
清分人员根据加钞计划,按照设备号双人为钞箱配钞,加钞所用的现金不得掺有()和粘有异物的钞票,以减少设备的故障。
现金中心及网点须建立(),加清钞人员应及时取出被吞卡,并交专人登记保管,对于本行卡,应及时联系客户。
加清钞人员关闭保险柜、保管密码的人员打乱密码后,在自动柜员机维护面板上输入终端登录密码,进行轧账,然后输入清分柜员的()、(),并打印轧账、加钞凭条,同时,需换人核对设备尾箱余额和加钞凭条的相关内容。
发生长短款时,清分人员应填写暂收暂付款记账凭证,注明原因,进行挂账处理,并登记()。
加清钞人员加钞完成后,整理取款机打印的钞箱清机、加钞凭条,登记()。
自动柜员机的现金管理实行()制度,加清钞必须由双人操作,办理现金业务需在监控下进行。
法人客户不良债权处置坚持“两双”和“三分离”要求,即至少双人尽职调查、双人参与谈判;()、估值人员和审查人员三者相互独立并分离,如存在冲突亦应回避
分行应指定专人(双人)担任“银行方清分管理员”,负责清分外包工作日常交接及监督管理,承担待清分现金的领用和清分现金的上缴,完成待清分现金调拨交接和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并确保账款相符。相关工作应坚持双人办理,“银行方清分管理员”在核心系统中设置为“角色,也可由兼任()
加清钞记账岗位人员使用本人保管的自动柜员机保险箱钥匙和密码打开保险箱柜门(注意自开自锁、开启时注意遮掩,密码保管员转动密码时,其他任何人员须离其1.5米以外并背对),取出独立回钞箱中的现金()
离行式自助设备必须使用动态密码锁,分行业务营运部应为外包公司加清钞人员申请()
发生长短款时,加清钞人员应核实操作记录,确认错账金额,进行挂账处理,并据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