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干的称量瓶、灼烧过的坩埚等一般放在()冷却到室温后进行称量。
测定淀粉中灰分时,将洗净坩埚置于灰化炉内,在900士25℃下加热(),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然后称重。
用重量法测定降尘中可燃物含量时,应将空的瓷坩埚在105±5℃下烘干,称量至恒重;再将其在600℃下灼烧2h,冷却,称重至恒重。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充装后应静止一段时间,待冷却至室温时,气瓶内部压力不应低于额定压力的90%。
新瓷舟在使用前需在900~950℃下灼烧()min,在室温中冷却备用.
把钢加热使之全部为奥氏体,保温后快速冷却至珠光体转变温度,等温停留一段时间使奥氏体完全转变为珠光体后再空冷至室温,这种操作称为()
重量分析法中的灼烧物为什么不能放在空气中冷却到室温?
标准规定的衡重是指在灼烧(烘干)和冷却条件下,连续两次称重之差最大不大于()MG。
将淬火钢重新加热至()以下一定温度,保温后在空气中冷却的操作,称为回火。
凝点测定前,试管中的试样要在水浴中预热到(),在室温中冷却到()后再测定。
淬火钢的重新加热至150~250℃,保温后在空气中冷却的操作,称为()
分析方法标准中所载的“灼烧中烘干至恒重”系指经连续()灼烧或烘干并于干燥器中冷至室温后,称重之差不超过()毫克。
将淬火后的钢材重新加热到723℃以下某一温度范围,保温一定时间后再缓慢地或较快地冷却至室温,这一工艺过程称为()。
淬火钢重新加热至350~500℃,保温后在空气中冷却的操作称为()
用粒度小于13mm煤样测定全水分,试样完全干燥后,冷却至室温称重,其全水分测定结果()。
淬火钢重新加热至500~600℃,保温后在空气中冷却的操作称为()
灼烧BaSO4沉淀时的温度为()。
()是将淬火后的钢件再加热到临界温度以下的某一温度,保温一段时间,然后在空气或油中冷却至室温的热处理工艺。
加热称重的瓷器皿,应事先进行灼烧,达到恒重后再使用。灼烧温度同使用时的温度一致。
取洁净干燥的瓷坩埚.用蘸有专氯化铁蓝黑墨水溶液的毛笔在坩埚上编号,然后将编号坩埚放人500°C马弗炉内灼烧30-60min冷却至()以下,取出坩埚移至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坩埚的质量,再重复灼烧,冷却、称量至恒重
煤中水分测定采用空气干燥法,将煤样干燥后,从干燥箱取出称量瓶,放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称量。()
水泥三氧化硫试验(硫酸钡重量法)时,将沉淀物及滤纸一并移入以灼烧至恒量的瓷坩埚中,放入高温炉灼烧()
水泥三氧化硫试验(硫酸钡重量法)时,将沉淀物及滤纸一并移入以灼烧至恒量的瓷坩埚中,放入()℃的高温炉灼烧
索氏提取法恒重抽提物时,将抽提物和接收瓶置于100℃干燥2小时后,取出冷却至室温称重为45.2458g,继续干燥半小时后,冷却至室温称重为45.2342g,同样进行第三次干燥后称重为45.2387g,则用于计算的恒重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