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售价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成本为750万元,产品已经发出,款项存入银行。销售前,该产品已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甲公司以下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月1日,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甲公司按售价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当期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款项已收到。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其手续费,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下列处理中,错误的是()。
甲、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以一批产品换取乙公司闲置的设备。产品的成本为35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400万元(等于计税价格),设备的原价为420万元,已计提折旧70万元(不考虑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增值税费),未计提减值准备,无法取得其公允价值。乙公司需支付给甲公司60万元补价,另承担换入产品的运费5万元。假设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015年1月1日应确认的递延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销售成本。2013年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16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税额)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16年1月1日应确认的递延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甲公司确认了当期收入。2014年8月12日,该批商品由于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下列有关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200件。协议价为每件(不含增值税)5万元,每件成本为3万元,协议同时约定乙公司未销售的商品不得退回给甲公司。乙公司按每件8万元销售给顾客。2014 年11月20日发出商品,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年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60件商品。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60件。甲公司2014年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甲公司确认了当期收入。2014年8月12日,该批商品由于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下列有关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本月销售商品情况如下:(1)现款销售为10台,售
信达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1月4日信达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售价为150万元,信达公司同意给予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尽早收回货款,合同约定,信达公司给予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信达公司于2020年1月12日收到该笔账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的因素。则信达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万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16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税额)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16年1月1日应确认的递延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0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9万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5/15,n/30。2012年10月5日,乙公司因为该批商品存在质量瑕疵,要求甲公司给予10%的销售折让,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2008年9月20日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该批商品价款650000元,销售成本350000元,销售时用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00元。10月10日乙公司付款。编制甲公司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及收到货款的会计分录。(12分)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税额)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019年1月1日应确认的合同负债为()万元。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某建筑公司系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16日销售一辆运输用卡车,取得销售收入60000元。该卡车为2014年5月购入,则该项销售行为应纳增值税为()元
M、N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M公司销售给N公司一批商品,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因N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已无力偿还M公司的全部货款,经协商,N公司分别用一项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予以抵偿。重组日,N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4万元,公允价值为30万元,增值税为3.9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42.5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5万元,当日公允价值为45万元。则重组日,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一批。原材料成本为4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和增值税26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300元,税费已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甲公司准备将该批材料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是()元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9年12月31日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0万元。当日该机器设备运抵甲公司,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50万元(不含税)。甲公司预计该机器设备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假设甲公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则甲公司2×20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