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流通次数越多,效力越强,故无代价或不以相当代价取得的票据,仍得享有优于前手的权利。
为了保障已支付对价而善意取得票据受让人的权益,各国票据法还规定:“票据上的权利一经转让,已支付对价而善意取得票据受让人的权力优于让与人的权利,无论是该票据的出票人或让与人的任何前手因以对抗让与人的抗辩事由,一般都不能因以对抗善意的受让人。”这一点与()上债权转让也有着重大的差别。
因()而取得的票据所事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以无偿或者不以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因()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所享受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狭义票据的受让人若以善意和对价的原则获得票据,则受让人的权利不受其前手权利缺陷的影响。
只有正当持票人的权利可优于其前手,即他有充分的权利向票据的所有或任何责任方要求付款。
提单和票据在转让时,善意而又支付了相当对价的受让人可以取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凡是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无论善意、恶意取得,均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支付对价善意取得票据的受让人,可以获取优于其()手的权利,前手对票据的权利缺陷并不影响受让人的权利。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但因()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
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不再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票据的取得以无偿或不以相当对价的,票据取得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持票人取得票据如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不能有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有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无偿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与其前手的关系是()
票据的取得以无偿或不以相当对价的,票据取得人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后,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的期限是()。
以()手段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过户转让和交付转让的票据的受让人都不像流通转让的票据受让人那样,可以享有优于其转让人或其前手的权利。
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持票人及其前手未按《票据法》规定期限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的,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票据当事人,在票据金额内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