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银行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前,已经向持票人付款的,出票银行应()。
允许挂失止付的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记载下列事项,并由挂失止付人签章()
已承兑未结清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人(指最后合法持票人)应及时到承兑行办理挂失止付,并自办理挂失日起()内凭人民法院停止支付通知书到承兑行办理停止支付。
办理光票托收时,经办行发现伪造、挂失止付的票据,经办行应予以(),并及时通知票据上的付款人和出票人。
出票人开户行在受理失票人的“挂失止付通知书”时,应认真审查“挂失止付通知书”是否填明支票丧失的时间、(),欠缺上述内容之一的银行不予挂失。
银行汇票代理付款行(社)或出票行(社)收到失票人提交的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审查无误并经主管人员签字后,将“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加盖()作受理回单交止付通知人。
银行汇票丧失后,现金银行汇票的失票人可以在出票社(行)或代理付款行(社)柜台办理挂失止付申请,并在挂失止付日起()内,前往人民法院办理公示催告;
办理汇票的挂失或止付,应核验汇款人的()和(),及时向付款行发出止付通知,待接到付款行同意止付的回复,在汇票有效期满()后才能办理退款。如汇款人要求立即退汇或另开新票,汇款人需出具(),出票行在保留()的前提下慎重办理。
柜员接到失票人挂失支票的正式公函和“挂失止付通知书”,审核无误,并经()审批后,方可办理挂失手续。
现金银行本票丧失.应由失票人通知汇票上记载的代理付款行办理挂失止付。
银行汇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
汇票的挂失止付应由汇款人向出票行提出书面申请,出票行凭以向付款行发出止付通知,待接到付款行同意止付的回复,自汇票有效期满()才能办理退款。
银行汇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下列不得办理挂失止付的票据是()。
现金银行汇票丧失,应由失票人通知出票行办理挂失止付。
出票银行收到失票人提交的二联“挂失止付通知书”,经审查合格后受理,将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加盖()作受理回单交通知止付人。
出票人开户行收到失票人提交的挂失止付通知书,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支票丧失应按规定办理挂失止付,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空白支票()挂失。
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银行在审核挂失止付通知书记载事项时,如欠缺下列哪一事项可不于受理()。
付款人支票丧失,应由付款人出具公函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到付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未解付的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后,向()挂失止付
出票人开户行收到止付申请,未向小额支付系统发出支票影像回执的,应立即办理并发起应答;已发出支票影像回执的,如该业务已办理“拒绝付款”,应立即发起“同意止付”应答;如该业务已办理同意付款,应不予止付并发起应答()
失票人办理挂失止付的,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并向出票行或代理付款行提供已经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