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在以上的距离。()
违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规定的应()。
《北京市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新建公路时,公路附属设施、公路客运站点应当与公路做到()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厂矿、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用地界外缘保持不少于()米的间距。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问、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违反此规定应()。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新建城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 (一)国道、省道不少于()米 (二)县道、乡道不少于()米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厂矿、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应当与公路用地边界外缘保持以下距离: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不少于()m,县道不少于()m,乡道不少于()m,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规定,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货物集散地等公共场所,应当与高速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高速公路()。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
在处置公路交通事故时,执勤车辆应当与事故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在事故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国道、省道不少于()米;县道、乡道不少于()米。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米以上的距离。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并纳入()。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应当与()的建筑物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
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哪些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合理划定()与()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国道、省道不少于()米;县道、乡道不少于()米。()
()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国道、省道不少于100米的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
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国省道不少于50米的标准,并尽可能在()建设
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及货物集散地、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国道、省道不少于()米,县道、乡道不少于()米,村道不少于()米,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