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系统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无论是本单位实施,还是委托后勤服务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实施,都应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申报处置国有资产,需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提供下列资料()。
《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11年12月31日之前,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土地、房屋建筑物类国有资产处置权限为()。
缴款单位上缴处置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收入时,应根据上缴处置收入、出租、出借收入、土地处置收入选择相对应的()收入项。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各行政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
国税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年。
《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函【2010】31号)所称处置收入包括()。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形成的收入()。
以下不符合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有()。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申请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应提供下列有关材料()。
缴款单位处置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应缴纳的税款和处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在相应国有资产收入中抵扣的有()。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采取()。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各行政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置换、报废()等。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在出租出借合同中明确由出租方负担的维护费用可以在缴纳前抵扣包括()。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出现下列()情形,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固定资产不得出租、出借。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所有。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有偿收入()。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对每一季度已完成处置的车辆和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有关情况,于季度终了后()日内填制《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车辆、房屋处置情况季度报备表》,逐级汇总报财政部备案。
国税系统各级行政单位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应该采用()方式确定出租的价格。
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