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固定设置的泡沫液桶和比例混合器不应设置在防护区内。()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小于()。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利用防护区外部空气发泡的封闭空间,应设置()。
采用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扑救A类和B类火灾时,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应时间应超过()min。
当用于扑救A类和B类火灾时,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应时间应超过12min。()
全淹没式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局部应用系统的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其倍数泡沫的供给速率应按淹没或覆盖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应大于()min来确定。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后,应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宜小于()。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根据防护区的总体布局、火灾的危害程度、火灾的种类和扑救条件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当移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与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或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配合使用时,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上增加()。
采用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控制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流淌火灾时,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应时间应超过()min。
采用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应时间应超过()min。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当扑救固体火灾时,其泡沫淹没深度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固定设置的泡沫液桶(罐)和比例混合器()放置在防护区内。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要求泡沫淹没深度的确定应符合: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以上0.6m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以上()m。
在对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功能验收时,要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小于(),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供给速度,及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要符合设计要求。
采用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扑救B类火灾时,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应时间应超过()min。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沫,要以()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小于30s。
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由()高倍数泡沫发生装置将高倍数泡沫喷放导封闭或被围挡的防护区内,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一定泡沫淹没深度的灭火系统。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沫要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小于()。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内应设置排烟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