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主管,按照()规定的各自的职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市、区、旗)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机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和任务分工,切实履职尽责,共同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根据《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的规定,()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按照国家高速公路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编制省高速公路规划。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类()的隐患进行查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的行政处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市(地、州)、县(市、区)()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市、县(区)设立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平台,由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不文明行为();对严重或者多次因不文明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