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文件受理前,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发审委会议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形成审核意见之前,可以请()到会陈述和接受发审委委员的询问。
拟发行公司在发审会后至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之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于该事项发生后(),并对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作出修改或进行补充披露,保荐人及相关专业中介机构应对重大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将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
发行人和保荐人报送发行申请文件,初次应提交原件l份,复印件3份;在提交发审委审核之前,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书面文件份数补报申请文件。()
发行人股票发行前.证监会审核员应要求( )对公司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是否发生重大事项分别出具专业意见。 Ⅰ.发行人律师Ⅱ.保荐机构 Ⅲ.发行人会计师Ⅳ.发行人住所地证监局
招股说明书是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前向公众公告上市有关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
拟发行公司在发审会后至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之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于该事项发生后( ),并对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做出修改或进行补充披露。
下列关于发审委的工作规程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发审委会议表决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 Ⅱ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的参会发审委委员不受是否审核过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限制 Ⅲ中国证监会不公布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和表决结果 Ⅳ暂缓表决的发行申请再次提交发审委会议审核时,原则上仍由原发审委委员审核
发审委委员审核股票发行申请文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提出回避。
公司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发行的,公司应在发行股票前根据有关要求补报相关文件,并对招股说明书及摘要作相应修改。()
发审委会议审核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时,普通程序下,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发审委会议召开的()日前,将会议通知等事项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公布。
发审委会议表决采取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发审委会议召开5日前,将会议通知、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送达参会发审委委员。()
发行人保荐机构报送发行申请文件在提交发审委审核之前,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书面文件份数补报申请文件。()
发审委委员审核股票发行申请文件时,有()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提出回避。
中国证监会受理挂牌公司股东人数过200人的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后,依法对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以及发行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在()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及时修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自2008年7月1日起,对所有新受理首次公开发行申请,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将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申请文件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列关于IP0申请审核通过后信息披露的表述,正确的有()。 Ⅰ发审委通过后至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于该事项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并对招股说明书及摘要作出修改和补充 Ⅱ证监会审核通过后至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应予披露的事项,应向证监会书面说明情况,并经证监会同意后相应修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Ⅲ招股说明书刊登后,至获准上市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于事项发生后的1个工作日向证监会提交书面说明 Ⅳ招股说明书刊登至上市公告刊登之问,发生重大事项应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
在中国证监会受理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后、发审委审核以前,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必须保密,不得预先披露。()
H股的发行方式是"公开发行"加"国际配售".发行人须按上市地法律的要求,将招股文件和相关文件作公开披露和备案。 ()
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发审委会议召开5日前,将会议通知、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送达参会发审委委员。()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审核过程中,发行人、中介机构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书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被稽查立案的,暂停受理相关中介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查证属实的,自确认之日起()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并依法追究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