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出厂销售食品的()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关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等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企业应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每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等内容。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遵守信息披铝制度,保障客户保证金的存管安全等。
为保证产品的溯源性,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的采购记录制度。()
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以及销售渠道控制等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法》指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确保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记录制度进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销售者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的,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罚。()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三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两年。()
●※51-1.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进货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生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资质。()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加强生产安全和应急管理。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并保存相关进货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 没有明确 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