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司法公开,新民诉法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向作出该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对于查阅判决书、裁定书的申请,人民法院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甲市A区人民法院于2001年11月30日发出公告,内容为:公告3个月后若被申请人仍未出现或确知其生存下落,法院即可依法作出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判决。本案公告期间届满日期是哪一天()
公民甲失踪已满15年,其配偶、父母、子女和甲所在单位领导研究一致同意申请宣告其死亡。根据法律规定,谁无权向法院提出该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公民死亡的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的公民的公告,公告期满,公民仍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
公民那些情形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的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是甲某在被宣告死亡二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的情况是公民下落不明满( )。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甲某于1999年初在工行某支行借个人住房贷款10万元,本年6月,甲某在一起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该支行预对该公民申请宣告死亡,那么该支行最早应于()提出申请
江门县人民法院于1996年11月30日发出公告,内容如下:公告3个月后若被申请人仍未出现或确知其生存下落,人民法院即可依法作出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判决。请问本案公告期间届满日期是哪一天()
公民某甲失踪5年,配偶乙向法律申请宣告甲死亡,甲父母反对,人民法院应宣死亡。
公民某甲失踪5年,配偶乙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甲的父母坚决反对,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某单位员工吴某于1996年3月10日因事外出,之后音讯全无。2002年4月6日其妻向法院申请宣告吴某死亡。法院受理后于2002年4月11日发出寻找吴某的公告,直至2003年5月2日,吴某仍未出现。法院依据吴某之妻的申请,于2003年5月3日作出宣告吴某死亡的判决。吴某之妻对吴某遗产的继承从何时开始()。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甲在被宣告死亡二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间的处理意见是
公民有下列()情形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我国法院应该适用( )。
我国某法院接到一位中国公民提出的要求承认一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依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承认该外国判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顾某外出经商多年下落不明,其妻钱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顾某宣告死亡之日为2005年3月16日。由于顾某无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钱某继承的遗产中包括一台价值4180元的电冰箱。2006年1月16日,钱某与李某结婚。2006年2月,顾某突然出现,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了其死亡宣告。根据以上内容回答 66~70 问题。第 66 题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死亡,必须是其下落不明满()。
公民陈某在一次车祸中下落不明已满4年,其妻范某决定向法院申请陈某死亡,以便自己能再婚。死亡宣告生效后,就在范某已准备申请结婚臀记时。陈某又重新出现,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申请宣告失踪,则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原()。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的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是甲某在被宣告死亡二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起诉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某公民甲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的甲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是甲在被宣告死亡二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2010年8月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