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工作时,当起重量达到额定起重量90%时报警,超过额定荷载3%时停止起升机构上升的运动;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起重力矩90%时报警,超过额定起重力矩5%时停止上升和向大幅度方向运动。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规定,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m。
施工总承包企业A公司向B机械租赁公司租赁了三台浙江省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QTZl60(ZJ6516)自升塔式起重机;产品说明(摘要):本机为水平臂、上回转、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独立高度48.65m,最大起升高度152m;配备了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幅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三台塔机由具有一级起重设备安装与拆卸企业资质的C公司负责安装。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l66号)规定,本例中塔机安装完毕后,C公司的职责还有()。
塔式起重机主参数为(),其定义为:标准臂长时,最大幅度与相应额定起重量产生重力的乘积。
当起重力矩超过其相应幅度的规定值并小于规定值的110%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应起作用使塔机停止提升方向及向臂根方向变幅的动作。
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
一般来说,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和起重力矩随幅度增大而减小。最大起重量受()等强度与能力的影响。
当实际起重量力矩超过实际幅度所对应的起重量力矩的额定值的()%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
当塔式起重机起重量超过相应档位最大起重量的110%时,()应当动作,使塔机停止对应档位提升方向的运行。
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值的1.1倍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以做下降和减少幅度方向的运动。
某住宅开发小区工地,施工对象为l2栋建筑高度为70m左右高层住宅楼,施工方选择QT80系列塔式起重机配合施工升降机为主要垂直运输设备。本例QT80系列塔机主要技术性能参数为起重力矩l000/kN·m,最大幅度/起重载荷50/15kN·m,最小幅度/起重载荷l2.5/80kN·m;起升高度为附着式120/m,轨道行走式、固定式均为45.5/m,内爬式l40m。按照《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OJl96--2010)的规定,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时应配备()。
《起重机械安全规定》起重能力等于或大于()塔式起重机应设置力矩限制器。
GB/T9462-199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规定,对臂架根部铰点高度超过()米的塔机,应在顶部设置风速仪。当风速超过规定值时应能报警。
当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超过其额定值并达到额定值的()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应停止提升方向及向外方向变幅动作。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包括:起重力矩,起重量、幅度、()等。
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幅度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5%时,力矩限制器开关切断吊钩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连接塔式起重机标准节的高强度螺栓应用()拧紧,并达到规定的预紧力矩。
《塔式起重机》(GB/T5031—2008)规定,当起重量大于最大额定起重量并小于()%额定起重量时,应停止上升方向动作,但应有下降方向动作。具有多挡变速的起升机构,限制器应对各挡位具有防止超载的作用。
当起重力矩超过其相应幅度的规定值并小于规定值的10%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应起作用使塔机停止提升方向及向臂根方向变幅的动作。()
当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超过规定值并小于规定值的1l0%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应起作用,使塔机停止起升方向及增幅方向的运行()
联接塔式起重机标准节的高强度螺栓应用()拧紧,并达到规定的预紧力矩
我国从实际使用出发,规定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值,以基本臂的最大工作幅度与相应的起重载荷的乘积值表示。
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时,应能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