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到储蓄网点申请挂失时,应填写(),并提供()及()和存款的()、()、帐号、()、挂失原因等情况。
储蓄业务挂失分口头挂失、正式挂失和密码挂失三类;口头挂失()内有效,存款人必须在口头挂失()内办理书面正式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自动失效,正式挂失()后存款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挂失申请书第二联到原受理网点办理解挂、撤销挂失、密码重置等挂失后的交易。()
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的普通柜员在为客户开立个人存款账户业务时,需将客户出具的证件号码所有字符(中英文)完整输入到系统中。
客户本人办理存款凭证(存单、折)书面挂失时,营业机构在当场能够确认客户本人身份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凭证补发或挂失销户。
客户本人办理储蓄存款凭证(存单、折)书面挂失时,营业机构在当场能够确认客户本人身份的情况下,可以即时办理凭证补发或挂失销户。
营业机构受理存款凭证(存单、折)挂失时,在确认该笔存款属实,并()的前提下方可办理。
营业网点受理单位存款转给个人的业务,单笔金额在()万元(含)以下的,由网点柜台人员按相关业务规定审核后办理。
邮政储蓄客户办理密码临时挂失时,必须提供存款凭证,在网点柜台办理。
存款人申请查询账户信息时,可在()办理,营业网点在受理个人客户的查询业务时,必须坚持“首查负责制”。
办理正式挂失后,账户户主本人可持()在营业时间到原挂失受理网点办理撤销挂失业务。
特殊情况下需由代理人进行挂失后续处理的,代理人需出具相应文件和承诺书,若挂失账户合计金额在50000元(不含)以上的,且受理机构为普通储蓄网点和理财中心的,挂失止付的()方可为客户办理挂失后续处理。
营业机构受理挂失业务时,对于跨()存款凭证挂失需手工登记挂失登记簿。
客户向网点申请借记卡或储蓄存单(折)正式挂失业务后,在办理挂失处理(申请办理补领新借记卡、储蓄存(单)折或支取存款手续)时,()办理。
存款人申请查询账户信息时,必须在开户网点办理。各营业网点在受理个人客户的查询业务时,必须坚持“首查负责制”。
营业机构受理存款凭证(存单、折)挂失时,在确认该笔存款属实,并()前提下方可办理。
委托单位在下列情况的,在我行未开立结算账户或委托单位代付资金来源于多个结算账户,无法确定单一签约账户的,由营业网点按委托单位在“3140待处理结算款项”一级核算码下开立内部账户()。
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印章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账户情况,向储蓄机构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须在()天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储蓄机构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受理挂失前该储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
客户向营业机构申请办理借记卡或储蓄存单(折)临时挂失业务时,须向经办柜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存款人姓名、储蓄种类、账(卡)号、开户时间、账户金额、通讯住址等信息,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客户挂失业务申请书》,挂失申请书的“挂失方式”选择“()”.
书面挂失有效期为,存款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书面挂失的,其解挂业务应由存款人本人凭挂失申请书(客户联)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挂失网点办理,系统不作自动解除。经办柜员在认真审核挂失人证|件后,确认挂失人即为存款人本人的情况下,经业务主办(含)以上级别有权人审批同意,可当场为客户办理解挂业务()
邮政储蓄网点营业柜员不得在未履行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张、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
邮政储蓄网点营业柜员不得在未妥善保管好令牌/密码,个人名单,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
凡的个人存款账户可以在本行所有营业网点办理储蓄存取款,查询,挂失等总行规定的业务,不受地域.业务品种限制()
邮政储蓄网点营业柜员可以在未履行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A、正确
邮政储蓄网点营业柜员可以在未履行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