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说:“在共和政体中,立法权必然处于支配地位,立法权拥有的这种优势可能导致多数人的暴政,因此,必须在制度设计上淡化这种危险。”美国“在制度设计上淡化这种危险”的措施有()①确立联邦体制②以三权分立原则构建中央政府权力③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④以一定比例计算南方黑人奴隶的人口数量
1791年生效的美国联邦宪法第1~10条修正案也称《权利法案》,其中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剥夺公民的言论、出版、和平集会和请愿等自由的法律;非依法律的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公民的自由、生命或财产。”这体现了该法案()
突发时延是指由于网络业务的突发性,某些时隙还是有可能会被完全填满并且依然还有更多的分组登载队列中,这些分组将不得不等到后面的时西再传输。
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英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在加拿大都有住所,两人在中国旅游时不幸在北京发生汽车相撞事故,甲对乙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案法院可以适用的法律有()。
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生产中使用的某些材料可能对质量有重要影响时,也应当制定相应材料的质量标准,某些材料包括()。
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马歇尔大法官在“马布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中这样写到:马布里有权利得到委任状:拒发委任状侵犯了他的权利,他的国家的法律为此对他提供救济。同时他又判决最高法院无权发出法院强制执行令。“合众国宪法的词语确认和强化了这一应成为所有成文宪法的本质的原则,即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法院和其他政府部门都受宪法的约束。该命令(指麦迪逊的命令)必须予以撤销。”根据美国遵循先例的原则,该案件确立的美国宪法原则中,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日内瓦时间2014年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专家组报告,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措施违规。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对此表示遗憾,称中方目前正在评估专家组裁决报告,并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做好本案后续工作。
在1787年宪法制定时,詹姆斯·麦迪逊将参议院的用途描述为“一个抗御„„反覆与激情的必要防护。”华盛顿说:“我们将法条(来自众议院)倒入参议院碟子里冷一冷。”这说明参议院的创立者们希望()
在德国,1951年的()是联邦宪政法院成立之后审理的第一个案件,有德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之称。
1787年制宪会议的核心人物麦迪逊说:“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麦迪逊说这番话的意图是()
“弗莱彻诉佩克”案发生在1810年的美国,最终裁决为佐治亚州的法律损害了公民的财产权,违反了联邦宪法第一条第10款的规定,因而是无效的。依据所学判断,有权做出这一决定的机构是()
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指出:既然人民和政府都不是天使,那么人民就需要政府管束,政府就需要人民监督。这说明我们要树立的新的法制观念是()
公元前443-429年,伯里克利在担任雅典最高统治者期间制定的一系列促进政治民主化的法律措施主要有()
企业文化塑造的程序在某些阶段中,可能会被打乱。企业文化塑造的程序在某些阶段中,可能会被打乱。
美国在1787年宪法制定时,詹姆斯·麦迪逊将参议院的用途描述为“一个抗御„„反覆与激情的必要防护。”华盛顿说:“我们将法条(来自众议院)倒入参议院碟子里冷一冷。”这说明参议院的创立者们希望()
伯里克利制定的“宪法”性质的法律规定()为最高权力机关,()为最高军事权力机关。
“三一诉奥巴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拿起法律武器主动提出诉讼,为中国企业海外维权提供了借鉴和启发。()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体现了美国()和政府其它分支之间的分裂。
27. 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指出:既然人民和政府都不是天使,那么人民就需要政府管束,政府就需要人民监督。这说明我们要树立的新的法制观念是
7、单选1896年的普莱西诉弗格森案(Plessy v. Ferguson)这个判例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路易斯安那等州通过的在列车上将白人和黑人隔离的法律并不违宪,由此确立了带有种族歧视色彩的什么原则:
若发行人有充分依据证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要求披露的某些信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发行人可向()申请豁免披露。
7月16日,世贸组织公布了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案(DS437)执行之诉上诉机构报告,裁决美方涉案()起反补贴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A市物资有限公司、谢某等十余户居民诉A市瓯江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