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1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0万元,当年有两笔捐赠支出:一笔是直接向某学校捐款10万元,一笔是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款40万元,则该企业2013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为()万元。
某企业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6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 )万元。
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不超过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 %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
某企业201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万元。
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不超过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
2013年度,某企业通过具备法定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灾区捐款100万元,直接向受灾小学捐款20万元,两笔捐款均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该企业当年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某企业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具备法定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万元。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
某企业201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万元。
某企业201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201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 )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某企业201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
某企业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地区的捐款10万元、直接向某小学捐款5万元。在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万元。
5、(2017年)甲公司2016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30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6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目中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的捐款38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计算甲公司当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甲公司 202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30万元,直接向受灾地区群众捐款 6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目标贫困地区扶贫捐款 4万元。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 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甲公司在计算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为()
甲公司 2016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 30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6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灾区的捐款 38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计算甲公司当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甲企业 2020 年实现利润总额 200 万元,未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0 万元,直接向希望小学捐款 8 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受灾地区捐款 28 万元。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 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计算甲企业 2020 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万元
20、甲公司2017年的年度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当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50万元。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数额为()万元。
某企业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10万元、直接向某小学捐款5万元。在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15万元()
企业2017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820 000元,年初尚有未弥补亏损50000元(未超过五年),2017年度发生税收滞纳金支出10 000元,非公益性赞助支出25 000元,国债利息收入15000元,所得税税率25%,则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费用分别是()
6、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在以后 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